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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遺產是指由非遺產繼承人的機構或個人負責對遺產進行管理和處理的一種業務活動。這種管理通常發生在以下情況:一是遺產人在世時沒有明確的繼承人或者繼承人間有爭議;二是雖然已經確認了繼承人,但由于其年齡較小或不在本地而無法有效管理遺產;三是遺囑中指定了遺產管理人,但在實際操作中他們不愿意或無法履行職責。
委托管理
當出現以上情況時,遺產可能需要委托其他人來管理。在這種情況下,遺產管理人可以是通過法律規定確定的,比如法定監護人對于未成年或無行為能力的繼承人而言就是遺產管理人。此外,如果遺囑中有指定的遺產管理人,那么這個人將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繼承人委托了監護人,那么這個監護人也可以成為遺產管理人。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法院可能會指定特定的人員作為遺產管理人。
專業管理
由于信托公司在財務管理方面具有專業知識和豐富的經驗,同時擁有良好的社會聲譽,因此它們經常被選擇作為遺產管理人。信托公司提供的這種服務稱為遺產管理信托。
參考資料 >
一文讀懂《民法典》遺產管理人制度.澎湃新聞.2024-10-30
遺產管理人制度路徑之探索.澎湃新聞.2024-10-30
國內遺產管理人領域專業書籍《遺產管理人實務操作指引》出版發行.民主與法制網.202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