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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謙次郎(1860年7月24日—1910年8月26日)是日本明治時代的法學家,專長為民法。他曾任東京大學法律系教授、法科大學長,并是日本民法、商法的起草委員,同時也是法政大學的創校者。梅謙次郎在改制法政大學后,于1904年增設法政大學清國留學生法政速成科,他教過的中國學生達1042人。其中包括鄒容、陳天華,乃至于宋教仁、沈鈞儒、胡漢民、汪精衛等人。
人物生平
梅謙次郎于1860年出生于出云國的松江藩,即今天的島根縣松江市,父親是當地名醫。
14歲時考入東京外國語學校法文系,20歲那年以第一名的成績畢業并進入東京大學法律系的前身司法省法學校,四年后以首席畢業,得法學士。
1886年,梅謙次郎以公費生身份抵達里昂,入里昂大學;三年后以優異成績獲博士學位。畢業后的梅謙次郎前往德國柏林大學進修,并于返國后擔任東京帝國大學法律系教授。
1899年起,他擔任“和佛法律學校”的校長,并于1903年將之改制為法政大學,升任首任校長。
1906年起受伊藤博文之邀請,擔任韓國的最高法律顧問,負責韓國法律的草創工作,直到1910年因傷寒而死于首爾特別市,享年五十歲。
主要作品
代表性的著作為出版于1896年至1900年間的巨著《民法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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