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嘉梅(?-2008年4月27日),女,香港已遭殘殺肢解受害人。
2007年12月,王嘉梅因欲掙錢支持家庭而輟學。輟學后,王嘉梅便在網上自稱“K IM I”,與人交往并參與援交活動。2008年4月27日,王嘉梅被丁啟泰帶回住所殺害,隨后被其殘忍肢解。同日,王嘉梅家人發現王嘉梅失蹤后立即報案,警方根據王嘉梅生前電話記錄,追查到丁啟泰并于5月6日將他拘捕。同年5月9日,警方從丁啟泰住宅大廈水渠內收集樣本,經特區政府化驗師檢驗下發現內含人類組織,其脫氧核糖核酸與死者王嘉梅吻合。2009年7月27日,香港高等法院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丁啟泰謀殺罪名成立,依例判終身監禁。
人物生平
2005年,王嘉梅從中國內地來到香港特別行政區與父母同住,在大埔三育中學就讀。2007年12月,王嘉梅讀到中三時,因欲掙錢支持家庭而輟學。中三輟學后王嘉梅便在網上自稱“K IM I”,與人交往并參與援交活動。
2008年4月27日,王嘉梅與丁啟泰約定在深水埗站見面,見面后被丁啟泰帶回石硤尾仁發大廈住所,過程中王嘉梅被丁啟泰殺害,隨后被其殘忍肢解。同日,王嘉梅家人發現王嘉梅失蹤后立即報案,警方根據王嘉梅生前電話記錄,追查到丁啟泰并于5月6日將他拘捕。同年5月9日,警方從丁啟泰住宅大廈水渠內收集樣本,經特區政府化驗師檢驗下發現內含人類組織,其脫氧核糖核酸與死者王嘉梅吻合。
2009年7月27日,香港高等法院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丁啟泰謀殺罪名成立,依例判終身監禁。
相關案件
案件經過
案發前約半個月丁啟泰在援交網站認識王嘉梅,兩人偶然于網上交談。2008年4月26日晚,丁啟泰到的士高耍樂,期間吸食了搖頭丸和市值500元的K仔,回家后感到很“HIGH”,案發當日下午相約王嘉梅性交。
2008年4月27日下午1時約定在深水埗站見面,見面后丁啟泰把王嘉梅帶回石硤尾仁發大廈住所,過程中丁啟泰掐著死者的頸部達1至2分鐘,然后感到迷迷糊糊,丁啟泰清醒后發現自己坐在飯桌旁,王嘉梅則嘴角沾血躺在床上,丁啟泰發現王嘉梅斷氣。
王嘉梅斷氣后5至10分鐘,丁啟泰將王嘉梅尸體搬到廁所,丁啟泰先將王嘉梅的頸部位置用菜刀“拉一下”放血,過了10至15分鐘見已沒有血流,便用水沖走血漬,將王嘉梅的額頭貼地放砧板在頸部位置,先將頭顱斬下放進一個黑色膠袋內,繼而將王的雙腳、雙手切下,徒手將內臟悉數扯出,再一段一段將尸身切成碎塊扔到廁所內沖走。至約晚上10時許,丁啟泰用紙袋及膠袋載著頭顱,乘6C巴士到九龍城碼頭,走到旁邊近海的石級后,將紙袋倒轉把頭顱掉到海中。隨后乘的士回家,途中曾致電告知謝姓友人指自己殺了人及棄尸。回家后約午夜12時,丁啟泰將放在家中屬于王佳梅的手腳、肋骨及脊骨分兩次傾倒到寓所附近的石硤尾街市內,豬肉檔旁載有被人棄置豬骨的竹籮中,企圖以人骨混豬骨以作掩飾。丁啟泰隨后再清理寓所拿走王嘉梅錢包內3400元,將王嘉梅的所有證件手袋手機等剪爛棄掉,至4月28日凌晨3時完成清理工作后睡覺。
案件調查
2008年4月27日,王嘉梅家人發現王嘉梅失蹤后立即報案,曾光顧死者的男子于5月7日看到報章報道王嘉梅失蹤消失后,也有到警署報案。警方根據王嘉梅生前電話記錄,追查到丁啟泰下落并于5月6日將他拘捕。5月9日從丁啟泰住宅大廈水渠內收集樣本,經特區政府化驗師檢驗下發現內含人類組織,其脫氧核糖核酸與死者吻合。
案件審判
2009年7月20日案件開始在香港高等法院開審。7月21日,香港特別行政區16歲援交少女王嘉梅被客人殺死后南京“1·19”碎尸案續審,丁啟泰在庭上詳細披露碎尸的經過。7月27日,高等法院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丁啟泰謀殺罪名成立,依例判終身監禁。
案件影響
西九龍地區總區防止罪案主任徐睿聯表示,雖然被告罪名成立,但彌補不了死者家人的傷痛。徐睿聯指出,香港的網上援交是冰山一角,愈來愈嚴重,有上升趨勢,因為少女只需要在網頁刊登個人數據,則可吸引客人。
兇徒將王某削肉后,將四肢骨骼帶往石硤尾商場街市,偷偷混入肉檔的肉骨堆中,懷疑有部分人骨已售給顧客。
參考資料 >
肢解援交少女 被判終身監禁 法官直指兇手手法殘忍令人惡心恐怖,警方承認少女網上援交愈演愈烈.新浪網.2024-02-26
香港援交少女被肢解案開審 疑兇殺人全過程曝光——中新網.中國新聞網.2024-02-26
港碎尸案被告詳述肢解過程 將人骨混進街市肉攤——中新網.中國新聞網.2023-11-29
16歲少女遭殘殺肢解 肉骨分售顧客及餐館.大眾網.2024-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