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闿(265-328),字敬緒,丹陽(今江蘇南京)人,東晉時期大臣,為西晉名臣張昭之曾孫。
張闿早年喪父,但志向遠大。西晉末年晉元帝時期入仕,歷任安東參軍、丞相從事中郎。因母喪去職。東晉建立后,他被任命為晉陵內史,并受封丹陽縣侯。其治理地方頗有成效,例如大興四年(321年)修筑曲阿新豐湖,灌溉農田八百余頃。蘇峻之亂時,他與王導一同入宮護衛,參與平叛謀劃。之后,張闿又擔任尚書、散騎常侍、廷尉等職,最終官至金紫光祿大夫,直至去世。
史籍記載
張闿,字敬緒,丹陽人,吳輔吳將軍昭之曾孫也。少孤,有志操。太常薛兼進之于元帝,言闿才干貞固,當今之良器。即引為安東參軍,甚加禮遇。轉丞相從事中郎,以母憂去職。既葬,帝強起之,闿固辭疾篤。優命敦逼,遂起視事。及帝為晉王,拜給事黃門侍郎,領本郡大中正。以佐翼勛,賜爵丹陽市侯,遷侍中。
帝踐,出補晉陵縣內史,在郡甚有威惠。帝下詔曰:“夫二千石之任,當勉勵其德,綏齊所蒞,使寬而不縱,嚴而不苛,其于勤功督察,便國利人,抑強扶弱,使無雜濫,真知府之任也。若聲過其實,古人所不取。功乎異端,為政之甚害,蓋所貴者本也。”闿遵而行之。時所部四縣并以旱失田,闿乃立曲阿新豐塘,溉田八百余頃,每歲豐。葛洪為其頌。計用二十一萬一千四百二十功,以擅興造免官。后公卿并為之言曰:“張闿興陂溉田,可謂益國,而反被黜,使臣下難復為善。”帝感悟,乃下詔曰:“丹陽侯闿昔以勞役部人免官,雖從吏議,猶未掩其忠節之志也。倉國之大本,宜得其才,今以闿為大司農。”闿陳黜免始爾,不宜便居九列。疏奏,不許,然后就職。帝晏駕,以闿為大匠卿,營建平陵,事畢,遷尚書。蘇峻之役,闿與王導俱入宮侍衛。峻使闿持節權督東軍。王導潛與闿謀,密宣太后詔于三吳,令速起義軍。陶侃等至,假闿節,行征虜將軍,與振威將軍陶回共督丹陽市義軍。闿到晉陵縣,使內史劉耽盡以一部谷,并遣會稽郡度支運四部谷,以給車騎將軍郗鑒。又與吳郡內史蔡謨、前吳興內史虞潭、會稽內史王舒等招集義兵,以討峻。峻平,以尚書加散騎常侍,賜爵宜陽伯。遷廷尉,以疾解職,拜金紫光祿大夫。尋卒,時年六十四。子混嗣。
個人著作
闿著有文集三卷,《唐書經籍志》傳于世。
參考資料 >
張闿(265—328).常州市地方志辦公室.2024-09-03
晉書· 列傳第四十六.國學網.2018-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