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體育局是主管江西省全省體育工作的江西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
2017年11月,江西省體育局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機構職能
其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擬定體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并組織或監督實施。
二、指導和推動體育體制改革,制定體育發展戰略,編制體育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
三、推行全民健身計劃,指導并開展群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
四、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研究和平衡全省性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置與重點布局;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五、指導和管理對外體育交往,開展國際間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的體育合作與交流。
六、組織體育領域的重大科技研究的攻關和成果推廣。
七、研究擬定體育產業政策,負責體育經營活動從業資格的審批,依法管理體育市場。
八、負責健身氣功的管理。
九、負責全省性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
十、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協調處理機關政務和日常工作。
2、擬定局工作部署、工作計劃和總結,制定局機關各工作制度。
3、負責重要會議和大型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4、負責機關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檔案管理、機要保密、安全保衛、信息、信訪、辦公自動化工作。
5、承辦局領導決定的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財務和房屋管理工作。
6、負責本系統外事工作。
群眾體育處
1、研究和擬定群眾體育工作的有關政策、法規和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
2、研究和擬定推行《全民健身計劃綱要》的有關規劃、計劃并組織或監督實施。
3、組織或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工作。
4、指導和推動學校體育、農村體育、城市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
5、負責實施對群眾體育和全民健身工作的表彰獎勵工作。
6、負責對部分用于實施全民健身計劃資金的規劃、分配或使用的監督。
競技體育處
1、研究擬定競技體育發展規劃并組織或監督實施。
2、研究制定全省性體育競賽制度、競賽計劃,綜合平衡運動項目設置、重點項目布局,負責裁判員管理工作。
3、統籌協調重大賽事的競賽組織和參加全國比賽年度計劃工作。
4、負責各項目一級運動員和裁判員(及以上等級)的審核等工作。
5、指導協調省優秀運動隊的訓練管理及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運動會方案的制訂。
6、審核省優秀運動隊教練員的配備和運動員的調整工作,參與制訂教練員崗位培訓計。
7、負責指導體育后備人才的規劃和各類體校的業余訓練。
8、研究擬定體育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組織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關和成果推廣。
計劃財務產業處
1、負責編制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綜合性統計工作。
2、研究擬定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政策,規范體育市場,審核體育經營活動從業資格。
3、指導體育場地設施建設和管理。
4、負責編制省級年度體育事業財務收支計劃及審核匯總財務決算。
5、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建立、健全本系統內部會計監督制度。
6、負責協調直屬單位的基本建設等工作。
宣傳教育法規處
1、負責對體育發展戰略的研討。
2、組織或指導教練員崗位培訓,參與江西省師范大學體育運動技術學院和省體校年度招生、文化教育工作。
3、負責地方性體育法規和規章的起草工作。
3、配合有關部門進行體育執法檢查。
4、負責體育工作和重大體育活動、賽事的宣傳報道,發布重大體育新聞。
人事處
1、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
2、參與研究擬定和實施重大體育體制改革方案。
3、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教練員專業技術職務設置和運動員、教練員工資、獎勵及有關運動員招收分配、傷殘評定等制度。
4、負責教練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的上崗培訓的審核工作。
5、承辦全省性群眾體育組織的資格審查和領導人員的推薦事宜。
6、負責本系統出國人員政審及出國留學人員的派遣。
直屬機關黨委、紀委
1、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青少年體育處
1、擬定全省青少年體育工作發展規劃草案、青少年業余訓練管理制度
2、負責進行全省業余訓練布局
3、負責指導和監督全省青少年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
4、指導全省各級各類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體育后備人才基地建設和有關學生文化教育工作
5、指導開展青少年業余訓練及相關活動
6、組織指導全省青少年體育競賽和重大青少年國際、國內體育比賽的組隊參賽工作。
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我們編制了《省體育局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本機關依據相關職責和法規行使行政職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之外,凡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開服務相關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jiangxi.gov.cn)或省體育局機關網站(www.jxsport.gov.cn)上查閱。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省體育局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主要有以下6類:
1、概況信息。包括省體育局總體情況,機構職能、領導簡歷、分工和重要活動、講話。
2、法規文件。包括省體育局機關負責執行的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省體育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有關文件。
3、發展規劃。包括省體育局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省體育局年度工作、重點工作、階段性工作的計劃。
4、工作動態。包括省體育局重要會議、經濟社會發展、惠民實事項目等最新動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政務公告、公示;綜合性和階段性統計數據。
5、人事信息。包括領導干部任免公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表彰和獎勵。
6、行政執法。包括省體育局機關負責實施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確認、行政給付、行政裁決等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依據;行政執法及行政復議等情況。
具體參見省體育局編制的《省體育局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省體育局機關的網站上查閱《目錄》,也可以到省體育局機關主要辦公場所進行查閱,查閱地點:省體育局政府信息公開接待室;開放時間:工作日工作時間;聯系電話:0791—86294620。
(二)公開形式
本機關將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部門網站(網址:http://www.jxsport.gov.cn)、政務新浪微博微信、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途徑予以公開。本機關在每年1月31日前公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省體育局網上公開的信息以電子文檔形式保存。
(三)公開時限
省體育局網上公開的信息,除概況信息、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發展規劃、行政執法依據、行政事業性收費、公共服務等信息長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網上留存的期限不超過1年。超過留存期的信息,省體育局機關不再繼續通過網上公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到省體育局機關主要辦公場所查閱。
屬于省體育局機關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將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依法予以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省體育局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省體育局機關申請獲取。
(一)受理機構
省體育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辦公地址、聯系電話、傳真號、郵政編碼、電子郵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機構:江西省體育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南昌市福州路28號
聯系電話:0791-86294620
傳真號碼:0791-86294623
郵政編碼:330006
電子郵箱:BGS@jxsport.govcn
受理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申請程序
向省體育局提出申請的,填寫《省體育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樣表附后,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復印有效,可以在省體育局領取,也可以在省體育局網站下載電子版。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省體育局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申請人可通過下列方式提出申請:
(1)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省體育局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
(2)通過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省體育局當場提出申請。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申請的,需出具單位委托書及經辦人身份證。
2、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對《申請表》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完備,可以當場受理的,當場受理登記并出具《登記回執》;對于要件不完備的,本機關可以要求申請人在自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補正。
省體育局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按規定程序對申請進行審查,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在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省體育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可延長20個工作日。
省體育局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一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省體育局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省體育局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依法不屬于省體育局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三)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不得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省體育局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省體育局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開。省體育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四)收費標準
1、按件計收適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決定類型。申請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包含多項內容的,行政機關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請”原則,以合理的最小單位拆分計算件數。
按件計收執行下列收費標準:
(1)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費。
(2)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3)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為一檔,每增加一檔,收費標準提高100元/件。
2、按量計收適用于申請人要求以提供紙質件、發送電子郵件、復制電子數據等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情形。按量計收以單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單位分別計算頁數(A4及以下幅面紙張的單面為1頁),對同一申請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累加計算頁數。
按量計收執行下列收費標準:
(1)30頁以下(含30頁)的,不收費。
(2)31—100頁(含100頁)的部分:10元/頁。
(3)101—200頁(含200頁)的部分:20元/頁。
(4)201頁以上的部分:40元/頁。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對省體育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省體育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省體育局機關紀委投訴。
監督電話:0791-86294754
通信地址:南昌市福州路28號
郵政編碼:330006
接待投訴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也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省體育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獲得榮譽
2020年4月,獲得江西省平安江西建設領導小組“2019年度全省平安建設(綜治工作)先進單位”表彰。
參考資料 >
機構職能.江西省體育局.2022-08-02
江西省體育局信息公開指南.江西省人民政府.2022-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