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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江
來源:互聯網

李志江,男,漢族,1956年9月生,山西省壽陽縣人,中國人民大學政治經濟學專業研究生畢業,經濟學博士學位,研究員職稱,1973年1月參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中共太原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14年12月,因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失職等錯誤,被撤銷黨內職務。

個人履歷

1973年,壽陽縣插隊,期間中學任教;

1976年,太原制藥廠工作;

1980年,太原師范學院漢語言文學專業學習;

1984年,山西省機構編制辦公室干事;

1986年,山西省人事局辦公室主任科員、局團委書記;

1989年,山西省人事局職改辦副主任;

1990年,山西省人事廳調配處副處長;

1994年,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主任(期間,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在山西師范大學學習,獲經濟學碩士學位);

2001年,山西省人事廳副廳長、黨組成員(2001年9月起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在讀博士);

2004年,中共呂梁市委常委、組織部長;

2009年11月-2014年12月,中共太原市委委員、常委、組織部部長。 ?

人物事件

撤銷黨內職務

2014年12月,鑒于太原市委常委、組織部長李志江所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失職等錯誤,中共太原市委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研究決定,并經省紀委報省委批準,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的處分。

違紀原因

太原市委原常委、組織部長李志江違規公款宴請問題。

2013年1月至3月,李志江借召開工作務虛會、座談會和調研之機連續三次公款宴請,共計花費91700元。其中,“務虛會”支出(包括住宿費、酒水餐費等)85661元,以“全市電教(遠程)工作會議”會議費名義,公款支付其他兩次宴請費用6039元。

另外,李志江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

參考資料 >

太原組織部長李志江被撤職 近日連續缺席會議.新浪網.2014-12-10

山西通報六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人民網.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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