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瑜(1423年—1494年),字廷美,直隸松江府上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應天府鄉試第二十二名。景泰二年(1451年),參加辛未科會試,得貢士第一百七十六名。殿試登進士第二甲第二十九名。曾祖父唐文祥。祖父唐以忠。父親唐景旸。歷任南京禮科給事中、州府知府、山西省、云南省布政使,官至右副都御史,巡撫甘肅省。弘治七年(1494年)去世。
人物經歷
唐瑜九歲時母親去世,對待繼母如同生母,長大后,美而身材修長,器宇凝重,人們都對他另眼相看。景泰二年,唐瑜中進士,官拜南京市禮科給事中,京城發生饑荒,唐瑜分地給食,救活了很多人。出任衢州府知府時,唐瑜崇尚教化而寬減刑罰,百姓沒有人敢欺騙的,縣民孔姓的祭田被人侵奪,唐瑜以私財贖回,使孔氏能夠供祀,孔氏子孫為表感謝,便繪制唐瑜畫像,生于家廟。
景泰癸未,衢州市發生旱疫,唐瑜寫文章祈禱于天神,就下起了大雨,災害不祥之氣遂消,后來數次旱災,唐瑜一祈禱就會下雨,人們便勒石紀錄唐瑜的事跡。李延為人說媒卻藏匿了聘金,賣了兩個兒子以補償不足,又賣了妻子,唐瑜聽聞后嘆惜說:“民眾因為窮而犯法,又畏懼法律而拋棄妻兒,是執政者的過錯啊。”將李延的妻兒贖回還給了他。龍游縣人張福殺害了吳家四個人,將罪名推脫給金氏,金氏被誣陷后只好屈服,唐瑜將金氏安排在別的監獄中,訪查得到真相,釋放了金氏而將張福治罪,民眾很驚訝,傳出神賦十詩以歌頌唐瑜。唐瑜即將離開衢州市,有上千人進京向請求朝廷留下唐瑜而不得,唐瑜離開時,老少都攀住車馬,依依不舍地送他,以至于唐瑜的車馬無法行走,后來百姓又為唐瑜立生祠,并在學校中立起去思碑。
唐瑜轉為湖廣參政后,巡視荊襄,設置倉庫積累糧谷,趕上糧食歉收時,便發給百姓若干,民眾賴以救濟,襄河發生水患,唐瑜便修筑堤壩以作屏障,官遷山西省右布政使。后改云南省左布政使,為待制王禕立祠,正土官宗派,規定了傳襲,升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大臣屢次向朝廷推薦唐瑜,卻沒有被任用,有人勸唐瑜應當降志,唐瑜正色說:“我只是一介寒士,達到此時的地位了還有何求呢?”
唐瑜廵撫甘肅省,皇帝的使者來到,委婉勸他織細冒充進奉,唐瑜執意不從,又有被罷黜的武臣陰謀中傷他,唐瑜遂被彈劾罷官而去。弘治五年,皇帝以建儲下詔恢復唐瑜從前的官職,唐瑜辭官退休,弘治七年,唐瑜卒,朝廷賜其祭葬。
唐瑜為人豪爽有才氣,常因為言行高亢激烈而得罪人,當官時有很好的名聲,在衢州市尤其顯著。他死后,衢州人聽說消息,爭相都來哭著祭奠他,持續數月不絕。
史料記載
朱祐樘實錄·卷九十二》 弘治七年九月
○致仕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唐瑜卒,瑜,字廷美,直隸上海市縣人,景泰二年進士,授南京市禮科給事中,衢州府知府,有惠政,民甚德之,郡孔姓祭田為他姓所奪,瑜以私財贖其租,俾共祀事,轉湖廣參政,分按荊襄,置積谷,值歉,發若干斛,民賴以濟,襄河為患,為作堤障之,遷山西右布政使,丁母憂,服闋,改云南,尋遷左布政使,立待制王禕祠,正土官宗派以定傳襲,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廵撫甘肅省,詔使至,諷令織細毳充貢獻,瑜執不從,復有武臣被黜者,競陰中之,遂被劾,其官以去。弘治五年,以建儲詔復故官,致仕,至是卒,賜祭葬如例。瑜為人豪爽有才氣,頗傷厲,居官有聲,其在衢州市尤著,衢人慕之,既卒,父老來赴吊者累累不絕云。
《國朝獻征錄·卷之六十》(明)焦竑
唐瑜,字廷美,上海人,九歲失恃,事繼母如所生,及長,美髯修干,器宇凝重,時人皆異待之,景泰辛未進士,拜南京禮科給事中,京城饑,分地給食,活者甚眾,出知衢州府,尚教緩刑,民無敢欺者,縣有孔姓,祭田奪于民,瑜以私財贖其租,使供祀事孔氏,子孫圖瑜像于家廟,生饗之。癸未,旱疫,文禱于神,雨大作,氣遂消,后數旱,禱輒雨,民勒石紀其事。李延者媒,匿聘金,粥二子以償不足,又市其妻,瑜聞而嘆曰:“民窮而犯法,畏法而棄妻子,典守者之過也。”贖還之。龍游縣張福吳氏四人,而諉其事于金氏,既誣,服矣,瑜別置于獄,廉得之,釋金而罪福,民驚,傳以神賦十詩以頌,將去,有千人詣闕,借留不得,老攀送,至不能行,后復立生祠及去思碑于學。進湖廣參政,山西省、云南省布政使,并有善政。大臣累薦,未及用,或勸宜降志者,瑜正色曰:“我一介寒士,至此復何求?”久之,升副都御史,巡撫甘肅省,詔使諷織細絨以充貢,瑜執弗從,武臣有被黜者,復競陰中,遂坐劾以去。弘治壬子,復故官致仕,甲寅卒,衢州市人聞之,相率來哭奠,數月不絕。
個人詩作
《竹軒》
唐瑜 〔明代〕
鋤園種竹已成林,新筑幽居傍綠陰。雙屐煙霞苔徑小,半窗明月草廬深。
年來已得閑中趣,老去應無分外心。一調朱弦聊自適,世人能有幾知音。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