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學位,是高等教育本科階段授予的學位名稱。在中國學位結構中為基礎學位,由國務院授權高等學校授予。由學位授予單位依照本單位的學位授予條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授予。學士學位是目前通行的高等教育的初級學位,對本科學生授予學士學位,是中國高等教育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學士學位反映了本科生所能夠達到的學術水平,也是衡量中國高等教育質量的重要標志之一。2019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印發的《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辦法》第十七條首次提出“對于優秀的本科生可以頒發相應的榮譽證書” ,標志著中國正式開啟了榮譽學士學位制度。
隨后又發展出了第二學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是大學本科后教育,其發展可以分為兩個時期,第一個時期是 1984—2019 年,第二個時期是 2020 年至今,第二學士學位教育作為大學本科后教育,是培養復合型人才的重要渠道。從2019年7月起,中國學位授予單位不再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生,為分類推動復合型人才培養,管理辦法提出,設置輔修學士學位、雙學士學位、聯合學士學位三種學士學位類型。此外,為確保學位證書的權威性,對獲得多個學士學位的學生都只發一個證書,所獲各類學位情況在證書上予以注明。
歷史沿革
國際
英國
英國最早建立了榮譽學位制度,受歷史因素的影響,一些英聯邦國家或者曾經是英屬殖民地的國家(例如新加坡、馬來西亞等)沿襲了英國的榮譽學位制度。通常榮譽學位僅僅是結合學生的學習成效,包括成績及學術水平,確定學位類型。英國的本科學位分級比較復雜,榮譽學位又分出不同的等級。以牛津大學為例,榮譽學位分為一等榮譽學位(1st class degree),二等一或二等上榮譽學位(2:1 degree or Upper—second class degree),二等二或二等下榮譽學位(2:2 degree orLower-second Class Degree),三等榮譽學位(3rd class degree/pass)。
澳大利亞
19世紀晚期,英國的榮譽學位制度被引入澳大利亞,并且是完全復制了蘇格蘭模式,即修滿三年學士學位課程且成績合格即可授予普通學士學位,在此基礎上增加一年榮譽學年授予榮譽學士學位。
美國
自20世紀20年代,美國開始探索通過“榮譽教育項目”培養優秀大學人才。美國過半的院校是私立大學,其中不乏排名前列的哈佛大學、麻省理工學院、加州理工學院、耶魯大學、斯坦福大學等名校,而公立院校中包括加利福尼亞大學伯克利分校、密歇根大學、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分校等世界一流名校。
頂尖私立名校的榮譽學位制度
由于這些頂尖名校的學生學業水平普遍較高,教育資源豐富,學生培養過程主要采用小班教學,因此榮譽學位制度主要是體現優中更優的認可程度,即為純粹的榮譽。
公立院校采用的榮譽學位制度
由于公立院校致力于普及高等教育,因此學生生源的水平和質量與頂尖私立院校存在明顯的差別。隨著教育普及化逐步實現,公立院校開始探索如何能夠給少數杰出的學生提供更好的資源和更有力的支持,基于此,公立院校推出了有別于私立名校的榮譽學位制度,并且美國大部分公立院校所采用的榮譽學位制度更具代表性。1966年,美國成立了全美高校榮譽教育理事會(National Collegiate Honors Coun—cil,NCHC),旨在為全美的榮譽教育提供服務。截至2016年,全美共有約900所高等教育機構成為該機構成員,榮譽學院有針對榮譽學生的完整的培養方案,學生要獲得榮譽學位必須滿足相應的要求,包括榮譽課程的完成質量及研究工作產生的榮譽論文質量。
中國
中國近代的學位制度始于20世紀30年代。1931年,當時的南京國民政府效法美制,草擬并制定《學位授予法》,設學士、碩士、博士三級學位,于1935年施行。新中國建立后,曾經在1954~1957年、1961~1964年及1965~1966年三次嘗試設置學位制度未果。
1980年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3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于1981 年1月1日起實施),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頒布的第一個學位條例。
1981年5月,國務院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規定了學士學位的授予條例,至此中國本科學士學位制度開始規范化運作并踏入嶄新發展階段。從學位條例頒布至今近40年時間里,中國學士學位結構受一系列因素影響,不斷發生著演變,其總體表現出縱向延伸 、橫向發展和對外擴展并行的發展特征 。
縱向延伸
(學士學位結構的體系化)
40年來中國本科學士學位結構發展的基本路徑是縱向延伸,不斷擴充發展。1981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經國務院批準創立。1983年,經教育部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部分高校開展向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培養的社會人員授予學士學位的試點工作。1988年、1989年、1991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國家教育委員會相繼頒布了《關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暫行規定》、《關于普通高等學校學士學位主管部門要切實做好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工作的通知》、《關于整頓普通高等學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工作的通知》,這些政策文件成為高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的重要依據。1998年,清華大學、浙江大學、湖南大學、北京郵電大學被教育部批準為現代遠程教育試點學校,并對符合要求標準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2008年,教育部頒布《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對獨立學院的學士學位授予做了明確規定。至此,中國形成了多渠道、多途徑的學士學位申請制度,形成了由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現代遠程教育構成的體系化學士學位基本結構。
橫向發展
(學士學位結構的層級化)
1987年《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的頒布實施使高校新增第二學士學位設置。1996年,國務院頒布了《專業學位設置審批暫行辦法》,設置建筑學專業學士學位,形成了本科專業學位與學術學位并行的局面。2019年,教育部發布《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辦法》,取消第二學士學位,設置輔修學士學位、雙學士學位、聯合學士學位三種學士學位類型。而后2020年《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印發,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廢而又立”。經過上述相關政策文件的出臺實施,學士學位類型由單一走向多元,學士學位結構朝著層級化方向演變,逐漸形成以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為核心,本科學術學位向專業學位,“單學位”向“雙學位”即輔修學士學位、雙學士學位,聯合學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層級化延展的發展過程。
對外擴展
(學士學位結構的國際化)
中國改革開放以后,學士學位制度改革凸顯出與國際學位制度接軌的特征,學習借鑒國外學位制度做法,重視學位的國際對等與認可,強調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來華留學生數量、國內外高校聯合辦學項目日益增加。為此,學位委員會分別于1991年、1996年先后頒布了《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授予來華留學生中國學位試行辦法》、《關于加強中外合作辦學活動中學位授予管理的通知》,對授予來華留學生學士學位和中外合作辦學活動中學士學位授予作出明確規定。經過多年發展,由國家教育部批準并承認的國際合作辦學授予學士學位項目已啟動了幾百余項,成效顯著。至此,授予來華留學生學士學位、對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授予學士學位成為中國學士學位重要類型,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的國際合作日益加強,學士學位結構朝著國際化方向演變。
相關條例
重要改革節點
第一個學位條例頒布
1980年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3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于1981 年1月1日起實施),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頒布的第一個學位條例。
學士學位制度規范化運作
1981年5月,國務院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規定了學士學位的授予條例,至此中國本科學士學位制度開始規范化運作并踏入嶄新發展階段。
形成了體系化的學士學位基本結構
2008年,教育部頒布《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對獨立學院的學士學位授予做了明確規定。至此,中國形成了多渠道、多途徑的學士學位申請制度,形成了由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現代遠程教育構成的體系化學士學位基本結構。
學位分類
我國 13 個授予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的學術學位分別為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軍事學及藝術學學士。
授予單位
申請學士學位授予權的單位必須是經教育部(或原國家教委)批準設置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學校。地方人民政府所屬高等學校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所屬高等學校申請列為學士學位授予單位,以及有學士學位授予權的高等學校申請新增學士學位授予專業,由高等學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委員會負責審批,沒有成立省級學位委員會的,由省、自治區教委(教育廳)負責審批。審批結果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備案。
授予對象
學位證書授予對象分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來華留學本科畢業生”三類。
授予條件
普通高等學校授予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
普通高等學校授予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的程序主要是:審查是否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標準,符合標準的列入學士學位授予名單,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作出是否批準的決議。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表決通過的決議和學士學位授予名單應在校內公開,并報省級學位委員會備查。
普通高等學校授予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
普通高等學校授予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的程序應與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相同。授予學士學位的專業應是本單位已獲得學士學位授權并正在開展全日制本科生培養的專業。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應會同學校教務部門提出學位課程基本要求,共同組織或委托相關省級教育考試機構組織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畢業生學業水平測試,對通過測試的接受其學士學位申請。
具有學士學位授予權的成人高等學校授予學士學位
具有學士學位授予權的成人高等學校,授予學士學位的程序應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授予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和普通高等學校授予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的規定。
學位證書
4.各學位授予單位領取空白學士學位證書后,應指定專人妥為保管,防止損壞丟失。對發出的學士學位證書,應有登記(包括證書編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所在系和所學專業,就學時間和學制的年限,授予學位的學科門類、日期,發證日期,經辦人等)。
5.授予來華留學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除發給他們相應的學士學位證書外,同時發給英文或法文譯文副本。
相關學士學位
輔修學士學位
具有學士學位授予權的普通高等學校,可向本校符合學位授予標準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授予輔修學士學位。授予輔修學士學位應制定專門的實施辦法,對課程要求及學位論文(或畢業設計)作出明確規定,支持學有余力的學生輔修其他本科專業。輔修學士學位應與主修學士學位歸屬不同的本科專業大類,對沒有取得主修學士學位的不得授予輔修學士學位。輔修學士學位在主修學士學位證書中予以注明,不單獨發放學位證書。
雙學士學位
具有學士學位授予權的普通高等學校,可在本校全日制本科學生中設立雙學士學位復合型人才培養項目。項目必須堅持高起點、高標準、高質量,所依托的學科專業應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且分屬兩個不同的學科門類。項目須由專家進行論證,應有專門的人才培養方案,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表決通過、學校黨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同意,并報省級學位委員會審批通過后,通過高考招收學生。本科畢業并達到學士學位要求的,可授予雙學士學位。雙學士學位只發放一本學位證書,所授兩個學位應在證書中予以注明。
聯合學士學位
具有學士學位授予權的普通高等學校之間,可授予全日制本科畢業生聯合學士學位。聯合學士學位應根據校際合作辦學協議,由合作高等學校共同制定聯合培養項目和實施方案,報合作高等學校所在地省級學位委員會審批。聯合培養項目所依托的專業應是聯合培養單位具有學士學位授權的專業,通過高考招收學生并予以說明。授予聯合學士學位應符合聯合培養單位各自的學位授予標準,學位證書由本科生招生入學時學籍所在的學士學位授予單位頒發,聯合培養單位可在證書上予以注明,不再單獨發放學位證書。
作用影響
只有完成教育教學計劃的各項要求,經審核準予畢業,且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例相關要求的本科畢業生才能授予學士學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學士學位授予需滿足成績優良的前提條件,即“優良”授予的原則。因此,學士學位的授予有利于調動學生學習的熱情,有利于教學質量的不斷提高。這說明了學士學位在大學本科教育中占據了核心地位。
參考資料 >
學士學位是什么意思_學士學位讀音|解釋_學士學位同義詞|反義詞.中華詞典.2023-12-15
本科生學士學位授予規定 (2018年修訂).江蘇第二師范學院學前教育學院.2023-12-15
《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辦法》出臺:第二學士學位本月起不再招生.中國政府網.2025-06-21
大學生注意,第二學士學位本月起不再招生.光明日報百家號.2025-05-09
教育部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國務院國資委.2025-05-26
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8年4月更新).教育部網站.2023-12-15
信息名稱: 關于下放學士學位授予單位審批權的通知.教育部網站.2023-12-15
信息名稱: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印發《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辦法》的通知.教育部網站.2023-12-15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制發學士學位證書的通知.教育部網站.2023-12-15
404錯誤提示.湖南人文科技學院.2023-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