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現任局長朱恩平。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主要職責包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建設、工程建設,組織編制全市住房發展規劃,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擬訂房屋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統籌深圳市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工作,承擔建筑市場和建設行業監管職責,承擔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職責,負責結建式人防工程從施工報建至竣工驗收階段的質量監督管理,承擔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推進建筑節能減排工作,承擔燃氣行業管理和安全監管職責,承擔深圳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規劃、協調、督促、管理等職責,協調和指導宜居城市建設,研究提出住房建設行業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和措施并做好組織實施工作等。
截至2023年12月,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內設機構18個,直屬機構10個。
承擔物業管理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
歷史沿革
1988年,在深圳市第四次行政改革中,,以建設局和建筑工務局替代原有的基建辦、規劃局和國土局。
2001年,深圳市市住宅局經過國內外多方調研,形成《關于建立健全我市住宅產業現代化推進機構的建議》,提出了一系列創新理念與舉措,明確深圳推進住宅產業化的初心為“提高居住質量、提高效率、降低消耗、降低成本”。2009年7月改革后稱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2012年,深圳住建局發布地方標準《預制裝配鋼筋混凝土外墻技術規程》(SJG 24-2012),為預制外圍護體系的設計、制作、安裝施工與質量驗收提供了技術支撐。同年,深圳市率先開展了保障性住房標準化設計研究,該課題被列入住房城鄉建設部軟科學課題,2015年形成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標準化產品1.0。
2014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對住宅產業化職能進行了調整,由市住房和建設局負責統籌住宅產業化、裝配式建筑相關工作。2016年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首開全國先河,發布《深圳市裝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2016),作為裝配式建筑工程編制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和最高投標限價的依據;同年,深圳市市住房和建設局指導成立深圳市建設科技委員會,其主要職責是為深圳建設領域的發展戰略、規劃法規、重大政策提供決策咨詢,推進現代主義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截至2023年11月,專家人數已達270人,其中,正高級工程師84位,占比超過30%,為全市裝配式建筑高質量發展提供專業支撐。
2020年,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批準發布了地方標準《建筑工程鋁合金模板技術應用規程》(SJG72-2020),突出了深圳“PC+鋁模”的地方特色,成為行業發展的重要技術支撐。2022年5月,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會同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聯合發布《深圳市現代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十四五”規劃》,就“十四五”時期深圳市現代建筑業職責使命、發展思路、發展目標、主要任務作了系統闡述,明確了“以新型建筑工業化為核心”的現代建筑業全新內核。2022年10月2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布《深圳市推進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5年)》進一步統籌落實現代主義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總體要求。《行動方案》作為新時期綱領性文件,為下一階段深圳市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提出了任務要求與具體舉措。同時,深圳市將輔以項目管理、產業基地、專家管理等“N”個配套文件,全面構建起新時期裝配式建筑政策體系,促進現代建筑業轉型升級,全力打造“深圳建造”新格局。
2023年4月,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布了預制內墻條板、疊合樓板、預制混凝土樓梯、整體衛生間等4部裝配式建筑標準化產品系列圖集(以SJT-03、04、05、06-2023連續編號),這是廣東省省內首批裝配式建筑標準化產品圖集。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建設、工程建設,房地產、勘察設計咨詢、物業管理、燃氣、建筑等行業以及房屋安全、住房制度改革、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設、住房公積金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標準,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全市住房發展規劃,負責擬訂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等安居工程年度實施計劃并監督實施。負責房地產市場和行業管理以及住房租賃工作。
(三)負責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負責市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的建設、維修、租售和監督管理以及相關基礎資料的信息化和檔案工作。
(四)負責擬訂房屋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統籌指導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承擔全市住房公積金和各級維修基金的監管職責,確保資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五)負責擬訂工程建設,建筑、勘察設計、燃氣、物業管理等行業以及裝配式建筑、建筑節能、綠色建筑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統籌深圳市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工作。
(六)承擔建筑市場和建設行業監管職責。規范建筑市場,負責勘察設計行業及市場管理。監管全市建設工程(含勘察設計和與工程密切相關的設備材料)招標投標活動。負責建設工程造價和工程合同管理。
(七)承擔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職責。負責建設工程質量、建筑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負責工程的施工許可管理。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負責對工程質量監督、施工安全監督和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八)負責結建式人防工程從施工報建至竣工驗收階段的質量監督管理。
(九)承擔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負責對建設工程施工使用的消防產品和裝修裝飾材料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十)負責推進建筑節能減排工作。負責建設行業科技發展工作。組織制定建設科技推廣、應用政策。負責建筑廢棄物排放管理和綜合利用管理工作。管理建筑節能專項資金。
(十一)承擔燃氣行業管理和安全監管職責。承擔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監管職責。負責組織或參與燃氣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核發燃氣行業經營許可。參與燃氣價格及其他收費標準的制定和調整。
(十二)承擔深圳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規劃、協調、督促、管理等職責。
(十三)承擔物業管理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協調和指導宜居城市建設。
(十五)研究提出住房建設行業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和措施,并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市住房建設局應當貫徹高質量發展要求,踐行新發展理念,深入推進住房建設領域改革創新,加強房地產宏觀調控,加大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建設籌集管理力度,全面推動住房新政落地實施,著力解決住房建設領域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
(十八)與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職責分工。市住房建設局承擔房地產市場和行業管理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協助做好相關技術保障和信息共享工作。市住房建設局與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要加強協調配合,建立相關工作機制,促進深圳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內設機構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內設機構18個
直屬機構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深圳市鹿丹村片區綜合改造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公共住房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參與對全市公共住房的空間布局、建設(籌集)規模進行中長期規劃;參與編制全市公共住房年度建設(籌集)計劃;負責市本級公共住房建設項目的綜合協調工作;承擔全市公共住房建設標準的擬定工作。
三、承擔市本級年度供應項目計劃的編制,負責房源分配計劃的下達工作;負責市本級公共住房申請的受理、資格審核、房源分配;管理全市公共住房的房源信息,協調主管部門調劑各區房源;負責全市現有輪候冊和將來需求庫的管理。
四、負責擬定全市安居型商品房的售價和市本級公共住房的租金標準,負責全市公共住房的租售價格標準和全市安居型商品房單套銷售價格備案工作。
五、承擔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具體實施工作,處理相關歷史遺留問題;負責市本級住房貨幣化補貼和人才安居住房補貼的受理、發放和后續監管工作;負責市本級已出售公共住房的權利人變更和取得完全產權的辦理工作。
六、承擔市本級存量公共住房的運維監管;負責市本級公共住房分配后的監督管理及違規行為調查處理有關事務性工作;協助主管部門開展行政處罰相關工作。
七、負責住房專項資金、國土基金預算計劃的編報、支付、收繳和結算工作。
八、承擔全市公共住房信息管理平臺的規劃、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
九、負責鹿丹村片區綜合改造相關管理工作。
十、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深圳市物業管理服務促進中心(深圳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市物業管理信息平臺的運行維護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市物業管理培訓宣傳。
二、承擔全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統籌管理工作。
三、參與擬訂物業管理有關政策法規,協助開展全市物業管理的監督協調、信用評價、業務指導及市本級物業管理投訴處理等工作。
四、完成市住房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深圳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質量安全監督總站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程建設有關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標準;受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負責在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建的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建筑節能驗收等。
二、抽查所監督工程的建設責任主體履行質量、安全責任情況,并重點抽查涉及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實體質量以及重大風險源的安全狀況。
三、依法處理與所監督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相關的投訴、舉報。
四、參與所監督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五、完成市住房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深圳市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程建設有關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標準;受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負責在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建的市政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填埋場,地鐵及相應配套的管廊、燃氣等)、城際鐵路工程的質量安全監督工作。
二、抽查所監督工程的建設責任主體履行質量、安全責任情況,并重點抽查涉及工程地基基礎、暗挖、高邊坡、主體結構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實體質量以及重大風險源安全狀況。
三、依法處理所監督工程的質量、施工安全相關投訴、舉報。
四、參與所監督工程的質量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五、完成市住房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深圳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主要職責:
一、承擔深圳市建筑人工、材料、機械價格信息和各類工程造價指數發布工作;擬訂深圳市工程造價管理實施辦法。
二、承擔深圳市建設工程各階段各專業計價標準的編制、修訂和解釋工作;開展工程造價方面的政策、標準等相關研究及培訓工作。
三、承擔深圳市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編制、發布和解釋。
四、負責辦理非財政性國有和集體所有資金投資建設工程有關設計變更的備案管理工作。
五、負責非財政性國有和集體所有資金投資工程有關成果文件的審核工作。
六、組織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的立項、復審、制(修)訂、專家評審和報批發布等工作。
七、完成市住房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深圳市城市建設檔案館
主要職責:
一、研究制定本館進館檔案的接收標準和規范,負責進館檔案的整理質量檢查和接收工作。
二、采集全市重點建設項目聲像檔案,征集散存的具有永久保存價值的城建檔案。
三、對館藏檔案進行保管保護,維護檔案安全。
四、開發城建檔案信息資源,按照規定向社會提供城建檔案利用服務。
五、承擔市住房建設局檔案管理的事務性工作。
六、參與擬訂市住房建設局信息化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承擔市住房建設局信息化有關技術性、輔助性工作。
七、完成市住房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深圳市建設科技促進中心
主要職責:
一、組織開展建設行業示范項目(基地)、科技項目及新技術新產品的評審、認定,并承擔相關服務、培育以及成果推廣轉化工作。
二、承擔綠色建筑及建筑節能、綠色建造、綠色物業,裝配式建筑,建筑工業化與智能建造等相關技術研究、政策標準制定,以及相關應用工程的示范培育、跟蹤管理及評價推廣工作。
三、組織開展國內外建設科技合作交流與培訓。
四、承擔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抽查有關的技術支撐工作。
五、協助主管部門開展建筑市場監管工作,承擔建筑市場信用平臺管理、產業工人隊伍建設的具體實施工作。
六、協助主管部門開展建筑廢棄物日常處置、跨區域平衡處置和綜合利用相關工作。
七、完成市住房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法律和政策,結合深圳市實際,擬訂住房公積金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及具體管理辦法和措施,經批準后實施。
二、編制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批準后組織執行。
三、編制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報管委會審批。
四、編制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的年度預決算,經市財政部門審核,提交管委會審議后組織執行。
五、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七、負責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發放,建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信用體系。
八、負責提出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經管委會審議后組織執行。
九、經管委會批準后,審核、辦理單位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的申請。
十、負責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增值和歸還。
十一、負責提出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及辦理住房公積金呆壞賬核銷的申請,經市財政部門審核,報管委會審議通過后組織執行。
十二、負責提出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繳存基數上限,經批準后負責組織實施繳存比例和繳存基數的調整。
十三、按規定委托商業銀行辦理歸集、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對受托銀行的住房公積金委托業務進行指導、監督和考核。
十四、監督深圳市單位住房公積金的建立、繳存情況,對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的行為實施處罰。
十五、編制深圳市住房公積金年度財務報告,報管委會審議通過后,向社會公布。
十六、負責深圳市房屋交易資格的審核確認及處理房屋交易資格審查投訴事項。
十七、負責辦理深圳市房屋轉讓、抵押合同的網簽備案管理。
十八、承擔深圳市房屋交易管理信息平臺的運行維護。
十九、承辦市政府及管委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深圳市房地產和城市建設發展研究中心
職能介紹:負責承擔全市房地產、住房和住房保障的調查、評價、政策評估、預警預報、市場監測、統計跟蹤、政策引導、業務培訓,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和制定房地產、住房和住房保障的發展戰略、規劃計劃、政策法規等工作提供研究與技術支持;承擔房地產市場調控和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的研究及技術支持工作;承擔房地產、房屋租賃、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的價格指導與政策研究工作;為房地產市場管理、房屋租賃市場管理、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管理開展價格測算、評估、分析、咨詢、鑒定等技術工作;承擔房地產供給側改革相關政策研究和技術支持工作;承擔房屋租賃市場相關政策研究和技術支持工作;承擔物業管理研究和技術支持工作;承擔城市建設管理研究和技術支持工作。
深圳市房屋安全和工程質量檢測鑒定中心
主要職責:
一、組織開展房屋安全相關宣傳、培訓工作;參與擬訂房屋安全管理、建設工程質量檢測鑒定的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參與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的指導工作。
二、為房屋安全和建設工程質量方面的行政執法、監督管理提供技術支撐,配合主管部門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實施監督抽檢。
三、承擔政府、國有企業產權的既有房屋安全檢測鑒定工作;承擔政府投資、國有投資(含國有資金控股或占主導地位)建設工程的質量檢測、監測、鑒定工作。
四、承擔深圳市建設工程檢測監管平臺、房屋安全信息平臺等信息化系統有關技術性、輔助性工作。
五、承擔或參與深圳市重大工程質量事故和應急工程的檢測鑒定工作;承擔具有重大影響的社會既有房屋安全檢測鑒定工作。
六、承擔深圳市房屋安全和建設工程質量的仲裁(或復核)檢測鑒定工作,參與檢測鑒定機構的資質和人員資格考核工作。
七、參與深圳市建筑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科技成果鑒定。
八、完成市住房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參考資料
歷任局長
參考資料 >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2023-12-06
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政府工作部門英文名稱的通知.深圳政府在線.2023-12-06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2023-12-06
深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深圳市人民政府.2022-08-14
機構概況.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2022-08-14
內設機構.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2022-08-14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2023-12-06
深圳前7次行政體制改革盤點.新浪財經.2023-12-06
深圳新型建造20年回眸 ① ▎闖(2003—2009年起步摸索階段).百家號.2023-12-07
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啟用新組建和更名的政府工作部門印章并廢止相關印章的通知.深圳政府在線.2023-12-06
深圳大部制改革開啟一年 向下分流壓力延續至今.中國日報網.2023-12-06
深圳新型建造20年回眸 ② ▎創(2009—2014年加速發展階段).知乎專欄.2023-12-07
深圳新型建造20年回眸 ③ ▎干 (2014—2020年提質擴面階段).搜狐網.2023-12-07
深圳新型建造20年回眸 ③ ▎干 (2014—2020年提質擴面階段).搜狐網.2023-12-07
深圳新型建造20年回眸 ④ ▎盛(立潮:一派海川的蓬勃).搜狐網.2023-12-07
深圳新型建造20年回眸 ⑤ ▎融(2020至今數字賦能階段).搜狐網.2023-12-07
徐松明任深圳市住建局局長.新浪財經.2023-12-06
人事|徐松明任深圳市規自局局長,朱恩平任深圳市住建局局長.深圳商報.2023-12-06
張學凡擬任深圳市住建局局長、黨組書記.澎湃新聞.2023-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