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普爾(Carl Gustav Hempel,1905年1月8日—1997年11月9日)是裔美籍科學利奧六世,邏輯經驗主義后期的主要代表、柏林學派成員。他是美國科學院院士,英國科學院通訊院士,《認識》雜志主編。?亨普爾的重要貢獻包括演繹模型(又稱覆蓋率模型)與烏鴉悖論。
人物經歷
1905年1月8日出生于德國的奧拉寧堡。他曾就讀于哥廷根大學、海德堡大學和柏林洪堡大學,1934年在柏林大學獲哲學博士學位。亨普爾最初攻讀物理學和數學,后來轉向哲學。他在哲學上受到賴辛巴赫、摩里茲·石里克和魯道夫·卡爾納普的影響。
1929年-1930年在維也納短暫逗留,結識了石里克、卡爾納普、紐特拉等人,并參加了維也納小組的討論。1931年亨普爾和其他維也納學派的成員一起遷居到美國。
他還曾在維也納大學學習,并于1937年赴美國,先后在芝加哥大學、紐約城市大學等校任教。1948至1955年在耶魯大學擔任哲學副教授、教授,1955至1973年在普林斯頓大學任哲學教授、斯圖亞特講座教授,1977年起在匹茲堡大學任哲學教授。1981年曾來小行星3789講學。
哲學觀點
亨佩爾的哲學觀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關于意義標準。亨佩爾早先曾提出用“可譯標準 ”代替其他邏輯實證主義者所提出的“證實標準”。以后,他又認為,不能在陳述的有意義和無意義之間劃出截然的界限,應當說意義有不同的程度,并且具有認識意義的只能在陳述的系統(理論),而不是孤立的陳述。他提出了判別理論有意義程度的根據,如:清晰性和準確性、說明能力與預言能力、形式上的簡單性和被經驗證據確認的范圍等。
2.關于確認理論。亨佩爾力圖對確認概念提出一個精確的定義,并探索在經驗科學中運用該概念進行推理時所遵循的邏輯規則,從而闡明經驗證據與科學結論之間的關系。他還提出“烏鴉怪論”,以表明科學哲學中通常采用的確認概念在邏輯上存在困難。所謂“烏鴉怪論”,指“一切烏鴉都是黑的”一語,在邏輯上等值于“一切非黑的東西都不是烏鴉”。如果認為某只烏鴉為黑這一事實確認了前一語句,那么某支鉛筆為紅、某片葉子為綠等等事實,就都確認了后一語句。由于前后語句的等值,因而確認后者也就是確認了前者。這樣,一切不是烏鴉也不是黑色的東西,就都成為確認一切烏鴉為黑這一結論的證據。
3.關于科學說明。亨佩爾提出了“演繹—律則模型”,簡稱 D-N模型。其中,說明語句被看成是一個演繹論證,被說明語句,即關于物理事件或具體常規性的陳述,被看作是普遍定律與一些描述特定事實的陳述(先行條件)的演繹推論。亨佩爾還對統計性事件或統計規則性的說明,提出了以統計定律為前提的“演繹-統計模型”和“歸納 -統計模型”。他認為這三種模型代表了科學說明的基本邏輯結構。
4.關于概念的還原。對于把理論名詞還原為觀察名詞的問題,亨佩爾認為前者不能被后者定義,只能由后者給出部分的解釋。這樣,理論名詞在亨佩爾那里,就保有了“開放”的性質,即其意義存在擴展的余地,其作用不能由觀察名詞所代替,對它的解釋應通過對于整個理論起作用的“解釋系統”來實現。所謂解釋系統是指有限個語句的集合,這些語句與被解釋理論相容,并含有該理論中的全部理論名詞和作為該理論基礎的全部觀察名詞。它是一個比魯道夫·卡爾納普(Rudolf Carnap)“還原語句”和坎貝爾“詞典”的雙重條件句,即“當且僅當”形式的條件句,更為廣泛的概念,它把后二者作為特例。解釋系統的最大特點是:它并不一定需要對被解釋理論的某些甚至全部理論名詞給出解釋,可以只對含有這類名詞的語句作出部分的解釋,也就是用觀察名詞給出該語句的充分或必要條件。因此,亨佩爾的解釋系統給出的還原,是一種很弱的還原。
5.關于歸納邏輯。亨佩爾指出,兩種最常見的歸納推理規則,即統計三段論和以概率的頻率解釋為根據的“基本歸納規則”,都會導致邏輯上的不一貫性,得到邏輯上不相容的結論。他還進一步指出,為避免歸納推理的這種不一貫性而提出的全證據原則、自然齊一性原理、確認原則等等,也都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困難。由此出發,他對歸納主義的基本信念提出了懷疑,認為,純粹科學中接受假設的歸納,并不一定能在方法論上給以明確的闡釋。他甚至認為,是否有必要在科學中保持一種歸納規則的觀念,這本身還是一個有待研究的問題。
6.關于科學的合理性。亨佩爾認為,科學的合理性在于它的方法。一套適當的科學方法理論是對科學合理性的保證。他早期對科學哲學的研究,大部分是試圖在邏輯上建立一個嚴密的科學方法的規則系統。后因在探索具體規則時遇到困難,以及社會歷史學派(見科學哲學)的影響,他轉而認為,這一規則系統不能僅僅通過邏輯分析而建立,它也應當包括對科學的歷史實踐以及把科學作為一項社會事業的經驗所進行的描述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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