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錫侯(1713年-1777年),原籍江西省新昌縣棠浦鎮(zhèn)沐溪村,清朝文學(xué)家。自幼聰穎,五歲開始學(xué)習(xí),八歲時已精通文言文解釋。38歲時成為官員,曾著有《字貫》一書,批評康熙字典并未遵守漢字命名 taboo,將康熙帝的名字印刷完整。1777年,愛新覺羅·弘歷得知此事,王錫侯被捕并判處九族滅絕,即最嚴重的死刑。然而,乾隆皇帝寬恕了王錫侯的親屬,將其判決從死刑改為死刑,但實際上會在秋審期間進行復(fù)核,通常不會判處死刑。最終,王錫侯被判處斬首。
人物生平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出生,后與兄長王景云共同啟蒙,為追求功名,自己鎖在王氏祠堂的小房里,日以繼夜地苦讀,一天三餐由家人從地檻下的小洞送進去。二十四歲才補博士弟子,1750年三十八歲時中舉。孟森在“字貫案”說王錫侯“蓋亦一頭巾氣極重之腐儒,鄉(xiāng)里小儒氣象”。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為一個仇家王瀧南向江西省巡撫海成舉發(fā),又誣陷說,王錫侯有40里花園,10里魚塘。乾隆以“罪不容誅,即應(yīng)照大逆律問擬”,抄家時僅獲七十多兩銀子。《字貫》凡例寫入康熙帝、雍正帝、愛新覺羅·弘歷之名諱(玄燁、、弘歷),沒有缺筆避諱,更被認為非常不敬。王錫侯被監(jiān)送京城問斬,子孫七人都被判斬,其他人“充發(fā)黑龍江省,與披甲人為奴”。胡思敬的《鹽乘》說:“被誅時情狀甚慘”。原來江西巡撫海成上奏時建議革去王錫侯“舉人”頭銜,乾隆認為刑罰太輕,有替罪人說好話之嫌,先被判斬監(jiān)侯;臨刑時,才被赦免,改判流放新疆;江西省布政使周克開、按察史馮廷丞也因為看過《字貫》一書,未指出悖逆之處,遭到革職處分。
主要作品
《字貫》
《字貫》一書,分天文、地理、人事、物類四大類,共四十卷。此書針對《康熙字典》收字太多,“然而穿貫之難”等缺失,加以補強,并稱“字猶零錢,義以貫之,貫非有加于錢,錢實不妨用貫,因名之曰《字貫》”。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