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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傾銷立案是指當反傾銷調查機關對提交的申請書及其相關證據進行初步審查后,若認定申請方的請求基本合理且提供的表層證據初步有效,則會做出立案決定。
立案程序
一旦反傾銷調查機關做出了立案決定,他們將立即向涉案產品的一方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調查有利益關聯的相關方發出通知,并發布相應的公告。公告應當包含或以獨立報告的形式提供以下信息:- 出口國的名稱,以及涉及的產品名稱;- 調查啟動的日期;- 申請書中關于傾銷指控的基礎;- 關于損害指控的主要依據概述;- 利益相關者提交辯護文件和其他協商性材料的地址;- 允許利益相關者表達其觀點的時間限制。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二十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應當自收到反傾銷調查的書面申請之日起60天內,對申請書及所附具的證據進行審查,決定立案調查或者不立案調查。”
參考資料 >
反傾銷立案調查是裁定嗎.法行寶.2024-10-26
說到做到,反傾銷立案調查!.百家號.2024-10-26
商務部公告: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網易.2024-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