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子軌道中運動的電子,不僅受到核電荷的吸引作用,還受到其他電子的排斥作用,電子之間的排斥作用將減弱原子核對電子的吸引作用,因此我們稱吸引電子的凈正電荷為有效核電荷。有效核電荷是指在多電子原子中,某一個電子所受的凈正電荷。這個概念是基于屏蔽效應理論而存在:由于共同帶有負電荷的內散逸層電子之間存在排斥力,內層電子“阻擋”了一部分外層電子與原子核之間的正負電荷吸引力。在單電子原子中,電子受到原子核中全部正電荷的吸引(即屏蔽作用不存在)。然而,在多電子原子中,處于外層的電子既受到正電荷的吸引,同時也被處于內層帶負電荷的電子排斥。
基本性質
對于多電子原子,核外的一個電子不僅僅受到原子核的吸引,而且還受到其余電子的排斥作用,必定會抵消原子核對該電子的吸引,此電子實際受到的核電荷比原子序數(Z)小。電子實際受到的核電荷稱為有效核電荷,用Z*表示,Z*=Z-σ。其中,Z為核電荷數,σ為屏蔽常數,通常近似于非價電子數,可用斯萊特法則近似計算。
屏蔽常數σ值的確定;
以第n層電子為研究對象:(n+1)層及更散逸層電子的屏蔽常數為零,即σ外=0;
同層電子之間取0.35,即σn=0.35(但第一層電子之間σ第一層=0.3)。
(n一1)層對n層電子的屏蔽常數σn-1=0.85;
(n一2)層及更內層電子的屏蔽常數為1,即σn-2=1;
總的屏蔽常數σ總為其余電子對指定電子屏蔽常數之和。
例:對氦原子2He,作用在某一個1s電子上的有效核電荷數:
Z*=Z-σ=2-0.3=1.7。
對鈉原子11Na,電子分布是2,8,1。
作用在第一層某一個電子上的有效核電荷數:
Z*=11-0.3=10.7。
作用在第二層某一個電子上的有效核電荷數:
Z*=11-2×0.85-7×0.35=6.85。
作用在第三層那一個電子上的有效核電荷數:
Z*=11-2×1-8×0.85=2.2。
由此可見,雖然核電荷數是11,但由于其余電子的屏蔽作用,有效核電荷數差別很大。越散逸層的電子,其有效核電荷數越小,易于擺脫自身原子的束縛而離去或發生化學反應時參與成鍵。
變化規律
1、有效核電荷隨原子序數的增加而增加,呈現周期性變化。
2、同一周期的主族元素,從左到右,隨著原子序數的增加Z*明顯增加;而副族元素的Z*增加得不明顯。
3、同族元素,自上而下,雖然核電荷數增加較多,但上下相鄰元素的原子序數增加1個電子層屏蔽作用增大,導致有效電荷增加不多。
電子能量與有效核電荷的關系
有效核電荷的大小,反映了核對電子的約束能力,故與電子能量有關。核對電子的約束愈強,則電子的活動性就愈小,即電子的能量愈小。反之,核對電子的約束愈弱,則電子的活動性就愈大,即電子的能量愈大。
根據電子能量與有效核電荷的關系,可以說明多電子原子中同一電子層的電子能級的分裂。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