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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告院是宋代的一個官署機構,主要負責管理文武官員、將校的告身以及對他們的封贈事宜。
歷史沿革
宋朝初期,為了集中處理文武官員、將校的告身事務,朝廷將兵部、吏部、司封、司勛四個部門的相關案件合并成立官告院。最初,每個部門都由其相應的郎中主管。到了淳化五年(994年),官告院開始設立專門的官署,并位于皇宮內。在此期間,不同類型的告身會使用不同的印章,如文臣使用的印章來自吏部,武臣則使用兵部的印章,而王公及其配偶則使用司封的印章。如果涉及到加勛的情況,則同樣使用司封的印章。隨著元豐改制的實施,除了蕃官繼續使用兵部的印章外,其他所有類型的告身均改為使用吏部的印章。到了大觀年間,官告院被并入尚書省,而在政和年間,它又被重新劃歸至吏部管轄。
參考資料 >
官告院.https://wenku.baidu.com/view/8b9225b55ef7ba0d4a733b59.html?_wkts_=1732760713698&bdQuery=%E5%AE%98%E5%91%8A%E9%99%A2&needWelcomeRecommand=1.2024-11-28
官告院.https://d.wanfangdata.com.cn/thesis/Y2111717.2024-11-28
官告院.https://read.cnki.net/web/Dissertation/Article/1012379896.nh.html.202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