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电竞|足球世界杯竞猜平台

趙長青
來源:互聯網

趙長青(1934年1月29日-2023年5月19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專家,出生于重慶涪陵。1960年畢業于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獲學士。畢業后留校任教,并在中共黨史研究班學習。文化大革命期間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從事六年刑事審判工作。趙長青一直從事刑法教學、科研工作,是中國刑法領域的重要人物。2009年10月,他曾為重慶黑社會案黎強辯護,引起網友關注。趙長青于2023年5月19日因病去世,享年90歲。

人物經歷

1977年以來一直從事刑法教學、科研工作,曾任西南政法大學毒品犯罪與對策研究中心主任、刑法學教授和學術帶頭人。

社會任職

中國教育協會理事、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干事、重慶市法學會常務理事、刑法學專業委員會會長、重慶市計算安全學會副理事長、重慶市人大常委會法規委員會咨詢委員、重慶市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西南師范大學兼職教授。

人物逝世

2023年5月19日上午,國內刑法學泰斗、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趙長青先生因病不幸在重慶去世,享年90歲。

主要成就

主講課程

給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講授《刑法學》、《經濟刑法學》、《經濟犯罪研究》、《法學前沿》等課程,曾獲該校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

主要貢獻

先后主編、參編、獨著專著有《刑法學》、《經濟刑法學》、《經濟犯罪研究》、《禁毒全書》等國家統編教材、專著等34部(其中4項國家課題),計1400余萬字,其中自撰部份為450余萬字;撰寫有《貪污犯罪規律初探》、《樹立當代刑法新理念》等學術論文120余篇。突出成果有兩個方面:一是潛心研究“經濟犯罪與經濟刑法”,主要著作有《打擊經濟犯罪法律問題》、《賄賂犯罪個案研究》、《經濟刑法學》、《經濟犯罪研究》及一批論著。率先在全國招收“經濟刑法”研究生和開設《經濟犯罪與經濟刑法研究》等課程,處于全國研究同類課題的領先地位。二是潛心研究毒品犯罪,主要著作有《中國毒品問題研究》、《毒品犯罪與對策研究》、《論毒品犯罪的罪名與處罰》、《懲治毒品犯罪的刑罰適用》等論著,主編了近370萬字的《禁毒全書》,是國內系統、全面研究毒品的歷史與現狀、罪名與處罰、治理與對策的唯一巨著。到1998年底的成果中有《勞動改造罪犯的理論與實踐》、《刑法學》、《賄賂犯罪個案研究》、《中國毒品問題研究》、《中國刑法教程》、《經濟犯罪研究》、《禁毒全書》等23項分獲四川省重慶市、司法部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6項、二等獎4項、三等獎14項等。

多次參加國內外大型學術活動和新刑法的立法討論,如在第七屆國際反貪大會上作了《貪污犯罪規律初探》專題發言,受到與會代表的普遍重視;赴日本及中國臺灣省進行學術交流;赴緬甸進行過毒品問題調查研究;主編的《禁毒全書》被作為我國的禁毒成果送給聯合國禁毒署。

法學專著

新世紀刑法新觀念研究/趙長青,2001-4-1版

刑法學(上。中.下)(全國重點政法院校系列教材)/趙長青,2000-9-1版

經濟刑法學(本科)/趙長青,1999-8-1版

學術論文

趙長青,曹世海.信用卡詐騙犯罪若干問題探析[J].云南大學學報(法學版),2005,(01):92-96.

趙長青.論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認定[J].云南大學學報(法學版),2002,(01):1-10.

趙長青,鄧超.犯罪客體再探[J].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0,(04):1-6.

趙長青.世紀交替與刑法觀念的轉換——刑法學研究的百年回顧與前瞻[J].云南省法學,2000,(04):1-17.

趙長青.法典修訂與理論更新——論“97刑法”典總則的價值取向[J].西南政法大學學報,1999,(01):22-30.

趙長青,高一飛論新刑法對三個“口袋罪”的修改[J].云南法學,1997,(03):16-21.

趙長青.樹立當代刑法新理念[J].現代法學,1997,(02):4-11.

趙長青.略論刑法分則條文的立法改革[J].中外法學,1997,(01):72-78.

趙長青.貪污犯罪規律初探[J].現代法學,1996,(02):42-46.

趙長青.貪污犯罪規律初探[J].云南省法學,1995,(04):2-7.

趙長青.貪污犯罪規律初探[J].人民檢察,1995,(11):29-32.

趙長青.論不法經濟行為中罪與非罪的界限[J].現代法學,1995,(02):9-14.

趙長青.論不法經濟行為中罪與非罪界限[J].云南法學,1995,(01):1-6.

趙長青.樹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刑法觀[J].法學,1993,(02):30-32.

鄧又天,鄧定一,趙長青.第十講,刑罰的概念、目的和種類[J].人民司法,1979,(10):21-24.

[16]鄧又天,鄧定一,趙長青.我國刑法上的犯罪概念[J].人民司法,1979,(09):24-25.

鄧又天,鄧定一,趙長青.努力學習刑法,忠實執行刑法[J].人民司法,1979,(07):30-32.

受賄罪客體新探/趙長青

貪污犯罪規律初探/趙長青

論死刑的適用/趙長青

《經濟刑法學》前言/趙長青

《經濟犯罪研究》自序/趙長青

《禁毒全書》序言/趙長青

樹立當代刑法新理念/趙長青

論不法經濟行為中罪與非罪的界限/趙長青

獲得榮譽

多次被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先進工作者。

1989年被評為司法部部級優秀教師。

1995年獲國家務院頒發的政府特殊津貼。

人物事件

75歲的趙長青因敢于站在風口浪尖為重慶市涉黑嫌犯黎強辯護成為焦點人物。2009年10月31日,黎強案庭審最后一天,趙長青在發表最后的辯護意見時語出驚人:“我和黎強家屬之前有個約定,就是我要為當事人作‘有罪辯護’,否則我就不代理本案。但是,經過法庭調查和舉證質證,我決定依法履行《律師法》對律師職責的要求,為黎強提出‘無罪辯護’和罪輕辯護!”趙長青認為,在律師的眼里,只有當事人,而沒有“好人”、“壞人”之分,忠實地依照法律維護委托人的利益是律師的基本職責。

參考資料 >

國內刑法學泰斗、西南政法大學趙長青教授去世 生前曾代理重慶綦江虹橋垮塌等多起大案.封面新聞-今日頭條.2023-05-20

趙長青.中國知網.2021-12-26

趙長青.正義網.2021-12-26

生活家百科家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