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光成,男,白族,1955年10月出生,云南賓川人,中國共產黨黨員,在職研究生學歷(經濟管理專業),昆明理工大學化工系無機化合物專業畢業,1978年9月參加工作。曾任云南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書記等職。
2021年1月11日消息,云南昆明中院日前對云南省交通廳原廳長楊光成犯挪用公款罪、受賄罪、私藏彈藥罪一案再審宣判,認定檢察機關公訴的三項罪名成立,決定對楊光成合并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50萬元。
人物履歷
1978年,畢業于昆明工學院(昆明理工大學)化工系無機化工專業;
1978年09月至1981年2月,在云南賓川縣計委工作;
1981年2月至1983年12月,任賓川縣計委副主任(主持工作);
1983年12月至1988年7月,歷任中共賓川縣委副書記、賓川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賓川縣人民政府代縣長、賓川縣人民政府縣長;
1988年7月至1990年2月,任中共賓川縣委書記;
1990年2月至1991年4月,任中共大理州委常委、中共大理市委書記;
1991年4月至1996年3月,任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云南省委員會書記;
1996年3月至2002年11月,任中共云南省紅河州委書記;
2002年11月至2003年1月,任云南省交通廳黨組書記;
2003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云南省交通廳黨組書記、廳長;
2008年12月至2013年1月,任云南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書記、廳長;
2013年1月至2014年4月,任云南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書記(正廳級)。
中共十五大、十六大代表,第十、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第八屆全國政協委員。
違紀違法
2014年4月,云南省交通廳黨組書記楊光成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云南省紀委已對其立案調查,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014年8月27日云南省交通廳原廳長、黨組書記楊光成(正廳級)涉嫌受賄、挪用公款、非法持有槍支彈藥一案,由云南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云南省交通運輸廳原黨組書記、廳長楊光成,在擔任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書記、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個人決定以省交通運輸廳名義,將數億元公款挪用給他人使用,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經省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省委批準,給予楊光成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重審判決
2020年4月18日,楊光成在鐵窗中度過6年之后刑滿出獄,他的家人和朋友在監獄外迎接時,等來的卻是一張新的逮捕通知書——因涉嫌受賄、非法持有私藏彈藥罪,楊光成再次被逮捕。云南省高院決定對楊光成所涉案件發回昆明中院重審。
2021年1月11日消息,云南昆明中院日前對云南省交通廳原廳長楊光成犯挪用公款罪、受賄罪、私藏彈藥罪一案再審宣判,認定檢察機關公訴的三項罪名成立,決定對楊光成合并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50萬元。
參考資料 >
云南交通廳原廳長楊光成出獄當天被捕,再審認定犯三罪被判13年.上游新聞-搜狐新聞.2021-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