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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來源:互聯網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是國務院直屬機構,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國務院直屬機構,正部級,設主席1名,副主席4名,駐證監會紀檢監察組組長1名。會機關內設19個職能部門,以及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設立36個證券監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證券監管專員辦事處。

2023年3月,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批準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由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調整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劃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統一負責公司(企業)債券發行審核工作;組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投資者保護職責劃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工作人員執行國家公務員工資待遇標準。

歷史沿革

1992年10月,國務院證券委員會和證監會宣告成立,標志著中國證券市場統一監管體制開始形成。國務院證券委是國家對證券市場進行統一宏觀管理的主管機構。證監會是國務院證券委的監管執行機構,依照法律法規對證券市場進行監管。

1993年11月,國務院決定將期貨市場的試點工作交由國務院證券委負責,證監會具體執行。

1995年3月,國務院正式批準《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機構編制方案》,確定證監會為國務院直屬副部級事業單位,是國務院證券委的監管執行機構,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證券期貨市場進行監管。

1997年8月,國務院研究決定,將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統一劃歸中國證監會監管;同時,在上海和深圳兩市設立中國證監會證券監管專員辦公室;11月,中央召開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決定對全國證券管理體制進行改革,理順證券監管體制,對地方證券監管部門實行垂直領導,并將原由中國人民銀行監管的證券經營機構劃歸中國證監會統一監管。

1998年4月,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決定將國務院證券委與證監會合并組成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同年9月,國務院批準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明確證監會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是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的主管部門。

2015年4月30日,中國證監會公布了一批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其中包括取消8項行政審批項目和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保留4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

2023年3月,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批準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由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調整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劃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統一負責公司(企業)債券發行審核工作;組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投資者保護職責劃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工作人員執行國家公務員工資待遇標準。

編著作品

2021年5月,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編著的《中國資本市場三十年》正式出版。

主要職責

(一)依法對證券業實行統一監督管理,強化資本市場監管職責。

(二)研究擬訂證券期貨基金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基金市場有關法律法規草案,提出制定和修改建議。制定證券期貨基金市場有關監管規章、規則。

(三)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存托憑證和國務院確定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的其他權益類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結算,監管證券、股權、私募及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等投資基金活動。

(四)監管公司(企業)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和國務院確定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的其他固定收益類證券在交易所市場的發行、上市、掛牌、交易、托管和結算等工作,監管政府債券在交易所市場的上市交易活動,負責債券市場統一執法工作。

(五)監管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債券發行人及其按法律法規必須履行有關義務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一致行動人等的證券市場行為。

(六)按分工監管境內期貨合約和標準化期權合約的上市、交易、結算和交割,依法對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機構開展的衍生品業務實施監督管理。

(七)監管證券期貨交易所和國務院確定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按規定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和有關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的高級管理人員。

(八)監管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機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期貨結算機構、證券金融公司、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證券資信評級機構、基金托管機構、基金服務機構,制定有關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任職、執業的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九)監管境內企業到境外發行股票、存托憑證、可轉換債券等證券及上市活動,監管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發行可轉換債券和境內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機構到境外設立分支機構。監管境外機構到境內設立證券期貨基金機構及從事相關業務,境外企業到境內交易所市場發行證券上市,合格境外投資者的境內證券期貨投資行為。

(十)監管證券期貨基金市場信息傳播活動,負責證券期貨基金市場的統計與信息資源管理。

(十一)與有關部門共同依法對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以及從事資產評估、資信評級、財務顧問、信息技術系統服務等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實施備案管理和持續監管。

(十二)負責證券期貨基金業的科技監管,建立科技監管體系,制定科技監管政策,構建監管大數據平臺,開展科技應用和安全等風險監測、分析、評價、預警、檢查、處置。

(十三)依法對證券期貨基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采取相關措施或進行處罰。依法打擊非法證券期貨基金金融活動,組織風險監測分析,依法處置或協調推動處置證券期貨基金市場風險。組織協調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指導開展風險處置相關工作。

(十四)按照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地方派出機構為主的地方金融監管體制要求,指導和監督與證券期貨基金相關的地方金融監管工作,指導協調地方政府履行相關金融風險處置屬地責任。

(十五)開展證券期貨基金業的對外交流和國際合作。

(十六)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置

中國證監會設在北京,設主席1名,副主席4名,駐證監會紀檢監察組組長1名;會機關內設20個職能部門,1個稽查總隊,3個中心;根據《證券法》第14條規定,中國證監會還設有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委員由中國證監會專業人員和所聘請的會外有關專家擔任。中國證監會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設立36個證券監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證券監管專員辦事處。

機構概況如圖:

直屬事業單位及職責

稽查總隊

承辦重大、緊急案件,以及上級批辦的其他案件。

研究中心

研究草擬資本市場中長期發展戰略和規劃;對資本市場發展、運行和監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為監管決策提供支持;為草擬資本市場法規規章、政策措施或具體監管工作提供咨詢意見;中國證監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信息中心

建設和管理證監會廣域網、證監會機關計算機局域網和機房、其他專網等;建設和管理證監會電子政務系統、電視電話會議系統、電子郵件系統、互聯網站、資訊系統等;組織協調證監會各部門單位提出信息系統建設需求,提交開發單位,參與上線測試,負責驗收并承擔運行維護服務;負責會機關電子類辦公設備的管理工作;組織保障證監會網絡和信息安全,配合開展保密和密碼技術支持工作;承辦證監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行政中心

根據證監會后勤業務發展的總體要求,研究、制訂其發展的規劃、目標和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為證監會機關辦公提供服務保障,為機關職工和離退休人員提供生活服務;負責證監會國有資產的管理和經營,保證國有資產的合理配置和利用,保證經營性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負責承辦指定范圍的外事接待服務、國際會議、國內會議以及各省市來京聯系工作人員的接待工作;承擔辦公廳、國際合作部、人事教育部劃轉的保衛、有關文件資料的印送、外事服務及文秘人員的招聘與管理等職能;證監會規定的其它職能;并按規定在保障機關辦公服務的前提下對外開展社會化服務。

內部職能部門及職責

辦公廳(黨委辦公室)

擬訂會機關辦公規章制度;組織協調會機關的日常工作;承擔有關文件的起草、修改;負責會公文審核、文件檔案管理、值班、信訪、保密、保衛、新聞發布、信息綜合、機關財務和會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承辦會黨委交辦的有關工作;負責有關的證券公司監事會日常工作。

發行監管部

擬訂在境內發行股票并上市的規則、實施細則,以及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規則、實施細則;審核在境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并監管其發行上市活動;審核上市公司在境內發行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申請文件并監管其發行上市活動等。

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部

擬訂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不上市股票的規則、實施細則;審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不上市股票的申報材料并監管其發行活動;核準以公開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請;擬訂公開發行不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規則、實施細則并對信息披露情況進行監管;負責非法發行證券和非法證券經營活動的認定、查處及相關組織協調工作等。

市場監管一部

擬訂監管通過證券交易所進行的證券交易、結算、登記、托管的規則、實施細則;審核證券交易所及證券登記、托管、結算機構的設立、章程、業務規則,并監管其業務活動;審核證券交易所的上市品種;組織實施證券交易與結算風險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證券市場基金;收集整理分析證券市場基礎統計資料;分析境內外證券交易行情;監管境內證券市場的信息傳播活動;協調指導證券市場交易違規行為監控工作。

市場監管二部(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辦公室)

場外市場重點領域綜合風險研判分析;私募投資基金規則制定和監管;對地方政府開展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管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打擊非法證券期貨活動;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

證券基金機構監管部

擬訂證券期貨經紀、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期貨投資咨詢、證券財務顧問、證券自營、融資融券、資產管理、資產托管、基金銷售等各類業務牌照管理及持牌機構監管的規則、實施細則;依法審核證券、基金、期貨各類業務牌照資格及人員從事證券、基金、期貨業務的資格,并監管其業務活動;擬訂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的監管規則、實施細則;依法審核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募集注冊申請;擬訂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的規則、實施細則;依法審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格并監管其業務活動;依法審核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從事證券、基金、期貨經營業務的機構并監管其業務活動;牽頭負責證券、基金、期貨機構出現重大問題及風險處置的相關工作;擬訂及組織實施證券、基金、期貨行業投資者保護的規則、實施細則;指導相關行業協會開展自律管理等。

上市公司監管部

擬訂監管上市公司的規則、實施細則;監管境內上市公司并購重組活動;監督和指導交易所、派出機構監管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監督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履行證券法規規定的義務;牽頭負責上市公司出現重大問題及風險處置的相關工作等。

期貨監管部

擬訂監管期貨市場的規則、實施細則;依法審核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機構的設立,并審核其章程和業務規則;審核上市期貨、期權產品及合約規則;監管市場相關參與者的交易、結算、交割等業務活動;監管期貨市場的交易行為;負責商品及金融場外衍生品市場的規則制訂、登記報告和監測監管;負責期貨市場功能發揮評估及對外開放等工作;牽頭負責期貨市場出現重大問題及風險處置的相關工作等。

稽查局(首席稽查辦公室)

擬訂證券期貨執法的法規、規章和規則;統一處理各類違法違規線索;組織非正式調查;辦理立案、撤案等事宜;組織重大案件查辦;協調、指導、督導案件調查及相關工作;復核案件調查報告;統一負責案情發布;協調跨境案件的辦理;組織行業反洗錢工作;辦理稽查邊控、查封、凍結等強制手續;組織、協調行政處罰的執行;組織稽查考評、獎勵;負責案件統計、培訓工作。

法律部(首席律師辦公室)

擬訂證券期貨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其實施細則,審核會內各部門草擬的規章;對監管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和解釋;審查與境外監管機構簽署的合作文件及向境外監管機構提供的法律協助文件;監督協調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負責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案件的審理、聽證及行政處罰的執行工作;組織辦理涉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行政復議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和其他訴訟案件;監管律師事務所及其律師從事證券期貨中介業務的活動;負責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教育。

行政處罰委員會及其辦公室

行政處罰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制定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認定規則,審理稽查部門移交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主持聽證,擬訂行政處罰意見。

行政處罰委員會辦公室是行政處罰委員會的日常辦事機構,主要職責是:負責行政處罰委員會日常事務,辦理案件交接和移送事項,組織安排聽證、審理會議,協助行政處罰委員會委員開展相關工作。

會計部(首席會計師辦公室)

會計部(首席會計師辦公室)主要職責:對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備案進行管理并監管其相關業務活動;審核會內各部門草擬的有關證券期貨財務會計的規章及財務信息披露規范,對監管中遇到的相關問題提供咨詢意見;會機關和派出機構的財務預算管理和審計監督;會計監管跨境交流與合作;協調證券期貨市場的收費、稅收政策;電子化信息披露工作。

國際合作部(港澳臺事務辦公室)

擬訂證券期貨系統對外交流合作的規章制度、境內企業在境外發行股票的規劃、實施細則;聯系有關國際組織,組織境內與境外有關機構的交流合作活動,承擔與境外監管機構建立監管合作關系的有關事宜;按規定歸口管理證券期貨系統的涉外事務;安排或協助安排機關和派出機構人員出訪、出國(境)培訓教育和接待境外人員來訪;審核境內企業直接或間接在境外發行股票及其派生形式、境外上市公司在境外發行可轉換債券的申報材料并對境外上市公司實施監管。

投資者保護局

負責投資者保護工作的統籌規劃、組織指導、監督檢查、考核評估;推動建立健全投資者保護相關法規政策體系;統籌協調各方力量,推動完善投資者保護的體制機制建設;督導促進派出機構、交易所、協會以及市場各經營主體在風險揭示、教育服務、咨詢建議、投訴舉報等方面,提高服務投資者的水平;推動投資者受侵害權益的依法救濟;組織和參與監管機構間投資者保護的國內國際交流與合作。

公司債券監管部

擬訂監管債券市場的規則、實施細則;審核債券市場的自律管理規則;審核公司債券公開發行并監管相關發行上市活動;監管公司債券非公開發行和轉讓活動;擬訂資產證券化產品發行上市交易的監管規則、實施細則并監管其發行上市活動;協調指導證券自律組織的債券業務;審核證券資信評級機構從事債券業務的資格;監管證券中介和服務機構的債券業務活動;監測債券市場運行,負責債券市場風險處置工作;協調債券市場統一監管執法;負責債券市場部際協調工作等。

科技監管局

擬訂證監會科技發展規劃和信息化建設計劃,負責證監會科技管理與建設工作;統籌監管系統科技資源,指導協調證券期貨行業、金融基礎設施科技建設工作,組織編制并推動落實證券期貨行業科技發展規劃;擬訂并組織實施證券期貨行業科技監管規則和信息化建設標準;負責證券期貨行業信息安全及重大技術路線、重大科技項目管理工作,牽頭行業科技監管、科技進步等工作;負責建設集中統一管理的數據體系,開展數據標準化治理,推進大數據平臺建設和監管數據共享;組織開展金融科技和監管科技研究及應用實施;負責證券信息技術系統服務機構的備案管理工作;承辦證監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人事教育部(黨委組織部)

擬訂本系統人事管理、培訓教育、機構編制管理、老干部管理的規章制度;承辦會機關的人事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派出機構、證券期貨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有關的證券公司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管理會機關、派出機構的機構編制;負責本系統工作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負責本系統黨的組織建設、黨員教育管理。

內審部(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對系統各級黨組織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履行管黨治黨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定證監會內審工作規章、制度和辦法;監督檢查系統各級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貫徹落實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的情況;監督檢查執行證券期貨監管政策、法規,依法履行公務和執行財務紀律的情況;承辦系統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對違法違規人員的處理提出建議,指導、監督和檢查系統內審工作;承辦駐會紀檢組和會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事項。

黨委宣傳部(黨委群工部)

負責本系統干部理論學習教育;負責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黨的思想建設和宣傳工作;管理本系統黨校。負責指導和協調本系統群眾工作。

機關黨委(機關紀委)

負責會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派出機構及職責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設立證監局,作為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派出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授權,對轄區內的上市公司,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和從事證券業務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中介機構的證券、期貨業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查處監管轄區范圍內的違法、違規案件。

派出機構名錄

北京證監局  ?天津證監局 ?河北證監局 ?山西證監局

內蒙古證監局 ?遼寧證監局 吉林證監局 黑龍江證監局

上海證監局  ?江蘇證監局 ?浙江證監局 ?安徽證監局

福建證監局  ?江西證監局 ?山東證監局 ?河南證監局

湖北證監局  ?湖南證監局 ?廣東證監局 ?廣西證監局

海南證監局  ?重慶證監局 ?四川證監局 ?貴州證監局

云南證監局  ?西藏證監局 ?陜西證監局 ?甘肅證監局

青海證監局  ?寧夏證監局 ?新疆證監局 ?深圳證監局

大連證監局  ?寧波證監局 ?廈門證監局 ?青島證監局

上海專員辦  ?深圳專員辦

行政編制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572名。設主席1名,副主席4名;司局級領導職數77名(含首席律師、首席風險官、首席檢查官各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機關紀委書記1名)。

現任領導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黨委書記:吳清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黨委委員:李超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紀檢監察組組長,中國證監會黨委委員:樊大志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黨委委員:陳華平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黨委委員:李明

注:相關信息更新時間截至2025年4月30日

歷任主席

劉鴻儒(1992年10月至1995年3月)

周道炯(1995年3月至1997年5月)

周正慶(1997年5月至2000年2月)

周小川(2000年2月至2002年12月)

尚福林(2002年12月至2011年10月)

郭樹清(2011年10月至2013年3月)

肖鋼(2013年3月至2016年2月)

劉士余(2016年2月2019年1月)

易會滿(2019年1月-2024年2月)

吳清(2024年2月-)

機構文化

2012年5月,證監會LOGO亮相,由白色背景上三個紅色的三角構成一個公字形圖案,寓意“三公原則”,表示中國證監會將努力促使證券市場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

2025年6月30日,證監會更新LOGO,由套環改為三個V字形環抱。

地理位置

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19號富凱大廈A座。

重點任務

2021年,中國證監會召開系統工作會議,研究部署2021年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穩定重點任務:

一是把黨的領導優勢和資本市場發展規律有機結合。科學合理保持IPO、再融資常態化,穩定發展交易所債券市場,完善商品及金融期貨期權產品體系。完善科創屬性評價標準,加強對擬上市企業股東信息披露監管,切實加強監管和風險防范,堅決防止資本無序擴張。

二是扎實推進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開放落實落地。堅持尊重注冊制基本內涵、借鑒國際最佳實踐、體現中國特色和發展階段三原則,做好注冊制試點總結評估和改進優化,加快推進配套制度規則完善、強化中介機構責任等工作,為穩步推進全市場注冊制改革積極創造條件。統籌抓好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意見和退市改革方案落地見效,嚴格退市監管,拓展重整、重組、主動退市等多元退出渠道。進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突出放管結合,深化簡政放權。穩步推進制度型對外開放,積極推進跨境審計監管合作,同時加強開放條件下的監管能力建設。

三是努力保持復雜環境下資本市場穩健發展勢頭。貫徹“不干預”的理念,完善市場內生穩定機制。一方面,以更大力度推進投資端改革,加大權益類基金產品供給與服務創新力度,推動個人養老金投資公募基金政策盡快落地,優化中長期資金入市環境。另一方面,加強宏觀形勢的跟蹤研判,密切關注市場流動性變化,嚴密監控資金杠桿水平,動態完善應對政策,嚴防跨市場跨領域跨境的交叉性、輸入性風險,切實維護市場穩定運行。

四是全面落實“零容忍”的執法理念和打擊行動。進一步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建立跨部委協調工作小組,加大對欺詐發行、財務造假、市場操縱等惡性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對有關機構和個人的責任追究一抓到底。貫徹落實新證券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配合修訂證券期貨犯罪案件刑事立案追訴標準,出臺欺詐發行股票責令回購等配套制度。推動期貨法立法,加快推進行政和解辦法、上市公司監管條例等法規制定。依法從嚴加強對上市公司、中介機構等各類市場主體的日常監管,優化市場生態。

五是堅決打贏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持久戰。堅持標本兼治,消化存量和遏制增量并舉,排好優先序、打好主動仗。穩妥化解債券違約風險,加大債券市場基礎制度和法治供給,優化債券違約市場化處置機制,加強統一執法,嚴肅查處“逃廢債”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快推進“偽私募”等相關風險的分批處置,嚴格落實私募基金底線性要求,建立部際聯動、央地協作的風險防范處置機制,加快推動出臺私募條例。強化場內外一致性監管,鞏固深化股票質押風險處置成效。會同有關部門將各類金融活動依法全面納入監管,消除監管真空。

六是加快推進科技和業務的深度融合。聚焦“數據讓監管更加智慧”的愿景,全面提升監管科技和行業金融科技發展水平。突出問題導向、應用導向和結果導向,夯實數據治理基礎,扎實推進重點項目建設,強化科技對監管的有效支撐。加強證券期貨行業科技發展的統籌規劃,大力促進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人工智能等創新科技在行業的推廣應用,提升行業科技安全管理水平。

相關措施

2023年10月,中國證監會取消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員工通過參與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出借,并限制其他戰略投資者在上市初期的出借方式和比例。

2024年1月28日,為貫徹以投資者為本的監管理念,加強對限售股出借的監管,中國證監會經充分論證評估,進一步優化了融券機制。具體包括:一是全面暫停限售股出借;二是將轉融券市場化約定申報由實時可用調整為次日可用,對融券效率進行限制。因涉及系統調整等因素,第一項措施自1月29日起實施,第二項措施自3月18日起實施。此次中國證監會優化融券機制,主要體現以下監管意圖:一是突出公平合理,降低融券效率,制約機構在信息、工具運用方面的優勢,給各類投資者更充足的時間消化市場信息,營造更加公平的市場秩序。二是突出從嚴監管,階段性限制所有限售股出借,進一步加強對限售股融券監管,同時,堅決打擊借融券之名行繞道減持、套現之實的違法違規行為。

2024年2月6日,證監會對融券業務提出三方面進一步加強監管的措施。一是暫停新增轉融券規模,以現轉融券余額為上限,依法暫停新增證券公司轉融券規模,存量逐步了結。二是要求證券公司加強對客戶交易行為的管理,嚴禁向利用融券實施日內回轉交易(變相T+0交易)的投資者提供融券。三是持續加大監管執法力度,我會將依法打擊利用融券交易實施不當套利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融券業務平穩運行。

2024年7月11日,證監會暫停轉融券業務,存量轉融券合約可以展期,但不得晚于2024年9月30日了結。

參考資料 >

證監會介紹.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12-08

證監會改革方案出爐,背后有何深意?.財經雜志-今日頭條.2023-12-08

中國證監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12-08

重磅!一圖速覽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新華社-今日頭條.2023-03-07

(兩會受權發布)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新華網.2023-03-10

新華社快訊: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準了這個方案.新華網.2023-03-10

證監會調整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統一債券發行審核.每日經濟新聞-今日頭條.2023-12-08

中國證監會取消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中國政府網.2023-12-08

權威編撰 《中國資本市場三十年》正式出版.中國新聞網.2021-05-09

稽查總隊機構職能.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12-08

研究中心簡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12-08

信息中心職能.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12-08

行政中心職能.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12-08

辦公廳(黨委辦公室)職能.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12-08

名 稱 發行監管部機構職能.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12-08

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部職能.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12-08

市場監管一部職能.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12-08

市場監管二部(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辦公室).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12-08

證券基金機構監管部機構職能.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12-08

上市公司監管部機構職能.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12-08

期貨監管部機構職能.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12-08

稽查局(首席稽查辦公室)職能.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12-08

法律部(首席律師辦公室)職能.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12-08

行政處罰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職能.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12-08

會計部(首席會計師辦公室)職能.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12-08

國際合作部(港澳臺事務辦公室).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12-08

投資者保護局機構職能.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12-08

公司債券監管部機構職能.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12-08

科技監管局機構職能.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12-08

人事教育部(黨委組織部)職能.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12-08

內審部(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12-08

黨委宣傳部(黨委群工部)職能.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12-08

機關黨委(機關紀委).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12-08

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主要職責及名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12-08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中國機構編制網.2023-12-08

中國證監會主要領導調整.今日頭條.2024-02-07

李超.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12-08

樊大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12-08

機構概況.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5-04-30

國務院任命證監會有關負責人.環球網-今日頭條.2023-09-27

陳華平.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12-08

國務院任免國家工作人員:免去劉士余證監會主席職務.閩南網-今日頭條.2023-12-08

個人基本信息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4-07-30

李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4-07-30

盤點證監會歷任主席 多數任期未超過三年.中國經濟網-今日頭條.2023-12-08

中國證監會領導名單.陜西法制網-今日頭條.2023-12-08

中國證監會主要領導調整.中國政府網.2023-12-08

中國證監會更換標識.京報網-百家號.2025-06-30

證監會更換LOGO,網友:從連環套解套了!.紅星新聞-百家號.2025-06-30

2021年證監會系統工作會議召開 研究部署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穩定重點任務.中國經濟網.2021-01-29

證監會全面暫停限售股融券出借并于明日起實施 約定申報調整為次日可用.財聯社-今日頭條.2024-01-29

證監會就融券業務提出三大監管措施 暫停新增轉融券規模.今日頭條.2024-02-06

證監會:7月11日起暫停轉融券業務 存量依法展期并不晚于9月30日了結.財聯社-今日頭條.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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