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是根據《福建省機構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福建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福建省省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組建。
2018年10月26日,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正式掛牌成立。
歷史沿革
2018年10月,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福建省機構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福建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福建省省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推動各項改革任務落地見效,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組建成立。
2018年10月26日,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正式掛牌。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海洋經濟與漁業發展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福建省海洋經濟與漁業發展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海洋經濟和漁業發展有關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協調推進福建省海洋經濟發展,開展海洋經濟試點示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海洋產業結構、調整產業布局的建議,指導推動漁業產業結構、產業布局調整。協調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休閑漁業等相關產業的發展。
(三)推動海洋經濟科技創新,負責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評估及信息發布等。
(四)負責編制海洋經濟和漁業漁政有關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投資項目需求和財政項目安排建議,并組織指導實施。
(五)組織實施海洋與漁業有關標準、技術規范和節能減排,指導漁業標準化生產。按分工提出海洋與漁業有關科研、技術推廣項目建議,承擔有關重大科研、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組織實施工作。指導水產技術推廣體系建設。
(六)依法監督管理水產品質量安全、水產養殖用獸藥及其它投入品的使用。指導水產品加工流通。承擔漁業統計監測工作。
(七)組織實施水域灘涂養殖證制度,指導水產健康養殖。組織水產養殖污染防控工作。負責水產苗種管理。承擔水生動物防疫檢疫相關工作,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工作。
(八)組織實施漁業捕撈許可制度。負責漁船、漁機、漁具監督管理,組織漁船裝備更新改造。監督管理遠洋漁業,推動遠洋漁業發展。
(九)負責漁業資源、水產種質資源和水生野生動植物的保護管理和合理開發利用。組織實施休漁禁漁制度,指導水生生物資源增殖。組織開展水生野生動物資源調查和評估,研究提出地方重點保護的水生野生動植物名錄調整意見。負責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和水生野生動物棲息地相關工作。按規定承擔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
(十)承擔福建省漁港監督管理職責,負責漁業航標、漁業船員、漁業通訊管理,組織漁船漁港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承擔維護漁業生產秩序,指導監督漁業執法工作等職責。指導漁業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十一)指導漁業安全生產。負責漁港、漁業船舶(含休閑漁業船舶)安全監督管理。承擔職責范圍內的漁業應急處置和漁業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參與漁船涉外涉臺事件處理,承擔漁事糾紛處理工作。
(十二)負責海洋、漁業防災減災工作。負責海洋觀測預報和海洋災害預警報。組織海洋災害影響評估和災后生產恢復工作。
(十三)按分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海洋、漁業對外以及對臺港澳有關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四)負責加強本系統、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五)完成省委和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省海洋與漁業局要加強對海洋經濟發展的協調,推進實施海洋強省戰略,加強海洋經濟發展規劃,統籌協調推進福建省海洋經濟發展。加快轉變漁業發展方式,提升利用國際國內兩種資源兩個市場的水平,加快漁港經濟區建設,促進漁業產業振興。強化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強化漁政漁港監督,促進漁業生態良性發展。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省農業農村廳有關職責分工。在動物診療機構管理方面,省農業農村廳負責動物診療機構監督管理,省海洋與漁業局會同省農業農村廳負責監管專門從事水生動物疫病診療機構。在獸醫學管理方面,省農業農村廳負責統一組織、指導執業獸醫的資格考試并負責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監督管理,省海洋與漁業局負責漁業官方獸醫、執業獸醫的隊伍建設和監督管理。在水生動物苗種檢疫方面,省海洋與漁業局會同省農業農村廳負責制訂水生動物苗種產地檢疫技術規范。在漁用獸藥管理方面,省農業農村廳統一負責獸藥監督管理工作;省海洋與漁業局負責推薦參與漁用獸藥評審的漁業領域專家,參與制定水產養殖允許使用、禁止使用藥物及水產養殖處方藥目錄,組織、指導水產養殖中的獸藥使用、獸藥殘留檢測和監督管理以及違法用藥的行政處罰。在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監管方面,省農業農村廳負責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含畜禽和水產飼料及其添加劑)在生產和經營環節的監督管理,并負責畜禽飼料及其添加劑在養殖投入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省海洋與漁業局負責水產飼料及其添加劑在養殖投入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
2.關于野生動植物保護職責分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城市園林內野生植物的監督、管理工作;省海洋與漁業局負責水生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管理;省林業局主管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工作,主管林區內野生植物和林區外珍貴野生樹木的監督、管理工作;省農業農村廳負責其他野生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工作。
3.關于野生中藥材管理職責分工。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牽頭負責野生中藥材資源保護工作;省林業局、省海洋與漁業局等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協同做好野生中藥材資源保護工作。
參考資料 >
機構職能.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2022-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