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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設施用地是指用于水庫、水工建筑的土地。
涵蓋范圍
用于水庫、水工建筑的土地。包括:
①水庫水面。人工修建總庫容≥10萬立方米,正常蓄水位以下的面積。
②水工建筑用地。除農田水利用地以外的人工修建的溝渠、閘、壩、堤路林、水電站、揚水站等常水位岸線以上的水工建筑用地。
參考資料 >
水利設施用地是指用于水庫、水工建筑的土地。
用于水庫、水工建筑的土地。包括:
①水庫水面。人工修建總庫容≥10萬立方米,正常蓄水位以下的面積。
②水工建筑用地。除農田水利用地以外的人工修建的溝渠、閘、壩、堤路林、水電站、揚水站等常水位岸線以上的水工建筑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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