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o(英)器樂演奏形式之一。一人演奏一件樂器,稱“獨奏”。如手風琴獨奏、鋼琴獨奏等。有時一人獨奏,還有另一人伴奏。如二胡獨奏,揚琴伴奏;小提琴獨奏,鋼琴伴奏等。還有一人獨奏,樂隊伴奏。如嗩吶獨奏,民樂隊伴奏等。在音樂中,獨奏是由一個單獨的演奏者所演奏或唱的一個段落或一個段落的部分,能夠突顯獨奏者的技藝和音樂造詣。獨奏不僅是演奏者展示才藝的機會,對于音樂創作者來說,也是表現其音樂創作力的方式。在爵士樂和藍調中,獨奏常常包含即興創作的元素,有時也會有多人參與的即興創作,通過交替或接替性的演奏來激發音樂靈感。此外,獨奏唱片集(solo album)是指唱片集內的每首樂曲全由單一名樂者所演唱演奏的專輯。相對于獨奏這個術語的是tutti,指合唱或合奏,由一群人同時間一同演唱或演奏,而展現出整體性的聲樂效果。
廣義獨奏
獨奏的外文一詞含義較廣。如在總譜中,除弦樂器各組規定由首席擔任獨奏片段外,其他樂器在某些段落中為突出聲部作用,有時也標明為“solo”。例如,L.van貝多芬《第四交響曲》柔板樂章中,第1單簧管獨奏的第2主題就是這樣。如需要突出若干聲部,總譜上便用solo的復數形式(soli或solos)來表示,這種情況,同獨奏原義已有不同。有的樂器可以獨立的同時演奏旋律和聲,不需要其他樂器進行伴奏,而有的樂器需要有其他樂器伴奏。大多數獨奏樂器都是用鋼琴進行伴奏,所以一般的伴奏譜都是鋼琴譜。相對于獨奏這個術語的是tutti,指合唱或合奏,由一群人同時間一同演唱或演奏,而展現出整體性的聲樂效果。
協奏曲
獨奏音樂中,規模最大的是協奏曲。協奏曲是由獨奏樂器和管弦樂隊協同演奏的大型樂曲。協奏曲在十七世紀時是指獨奏樂器和樂隊的競演,到了近代發展成獨奏樂器與樂隊共同演奏的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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