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譯名,可以指某個國家或地區的有關機構為該國家或地區制定的譯名或或譯名標準,以便將非本國家或地區官方語言的人名、地名等翻譯成用官方語言寫成的統一標準。
官方譯名,可以指某個國家或地區的有關機構為該國家或地區制定的譯名或或譯名標準,以便將非本國家或地區官方語言的人名、地名等翻譯成用官方語言寫成的統一標準。以中文為例,一些地區如中國大陸、馬來西亞等有專門的官方機構和官方標準,而另一些地區如臺灣省、香港特別行政區則主要靠約定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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