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網
李文祥,積極參加革命,1948年4月16日被中國國民黨反動派抓捕殺害。
追認烈士
你市《關于追認任保珠等四名同志為烈士的請示》(菏政報〔2017〕51號)收悉。經審核,任保珠、任保忠、李文祥、李恒山積極參加革命,任保珠、任保忠于1947年5月10日被國民黨反動派抓捕殺害,李文祥、李恒山于1948年4月16日被國民黨反動派抓捕殺害。根據《民政部關于貫徹執行〈革命烈士褒揚條例〉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民發〔1980〕63號)有關規定,任保珠、任保忠、李文祥、李恒山犧牲情形符合烈士評定條件,特追認任保珠、任保忠、李文祥、李恒山為烈士,其家屬享受烈屬有關待遇。
2018年12月7日
參考資料 >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追認任保珠等4名同志為烈士的批復.山東省人民政府.2023-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