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網
戰斗步槍多指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的允許射手根據作戰需求切換全自動與半自動發射模式的,使用標準威力步槍彈的軍用步槍。和使用中間威力的突擊步槍相比,戰斗步槍使用標準威力步槍彈,所以后坐力較大,無法作為步兵的理想武器使用,但由于戰斗步槍威力和射程較大,許多高精度的戰斗步槍都被選為中遠程狙擊槍使用,比如CS里被眾多玩家痛恨的“連狙”之一:G3sg1。
正文
戰斗步槍一詞的發明主要是為了更好地把一些標準威力步槍(M-14,FN FAL,HK G3)和威力較小的突擊步槍(AK-47式突擊步槍,StG44突擊步槍,M16系列自動步槍)區分開來,因為這兩類步槍的外觀和某些特征之分相似。
戰斗步槍使用的彈藥為標準威力步槍彈,例如7.62*51mm北大西洋公約組織標準彈,7.62*54mmR步槍彈等,而突擊步槍使用的槍彈,如7.62*39mm,5.56*45mm北約標準彈等,則屬于中間威力步槍彈,威力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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