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江省財政廳關于積極促進更多本科高校加強應用型建設的指導意見》,高校在試點建設期間,需要完成一系列的任務,包括轉變辦學理念、創新辦學機制、改革培養方式、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優化學科專業以及增強創業能力等。截至2019年1月,浙江省已有20所大學被認定為應用型建設試點示范高校。
試點高校
首批試點高校
寧波大紅鷹學院
第二批試點高校
主要思路
試點工作旨在以立德樹人為根本,通過深化改革,強化學校特色發展,服務地方創新發展和畢業生就業創業,培養產業轉型升級和公共服務發展所需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通過試點先行、示范推動的方式,推動更多本科高校加強應用型建設,從而構建現代化的高等教育體系,為浙江省經濟發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術支持。
基本原則
1. 鼓勵試點,允許學校整體或選擇特定院系或專業進行試點。
2. 面向需求,根據社會發展需求和學校實際情況,科學定位人才培養類型、規格與標準。
3. 突出改革,通過改革解決人才培養問題,改善辦學體制,完善治理結構。
4. 分類指導,根據不同建設任務、政策支持和考核要求,實施分類指導支持政策。
總體目標
在鼓勵試點的基礎上,力爭用五年時間,推動更多本科院校加強應用型建設。預期達到的目標包括應用型專業的占比、學生就讀情況以及學校的認可度等方面。
主要任務
1. 轉變辦學理念,明確辦學定位和服務方向。
2. 創新辦學機制,建立產教融合的合作模式,引入行業企業參與管理。
3. 改革培養方式,強化能力培養,增加實踐教學比重。
4. 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升教師實踐教學能力。
5. 優化學科專業,適應新興產業和社會服務需求。
6. 增強創業能力,推動專業教育與創業教育結合,建立創新創業基地。
保障措施
1. 強化組織領導,確保試點工作有序進行。
2. 發揮示范作用,推廣優秀經驗,帶動其他高校參與。
3. 提供政策支持,包括資金投入、國際交流合作、招生計劃優化等。
4. 完善評價機制,建立以高質量就業能力、產業服務能力、技術貢獻能力為重點的應用型高校建設評估標準和評價體系。
參考資料 >
我院獲批浙江省應用型建設試點示范學校-招生網.浙江工業大學招生網.2024-11-06
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公布第二批應用型建設試點示范學校....浙江省教育廳.2024-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