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網
生命載體是由E.H.Haeckel于1875年提出的概念,它被視為一種承載生命的原子實體。Haeckel認為,這些原子不僅擁有被稱為力量之和的物質,而且在某種意義上被賦予了精神屬性。在他的理論體系中,遺傳被認為是生命載體的記憶體現,而適應則表現為它們運動變化的方式。這種學說被稱為Perigenesis,即波動的生成,體現了Haeckel思想中強烈的生機論傾向。
理論背景
生命載體的概念是E.H.Haeckel在其1875年的研究中提出的重要假說之一。在這個理論框架下,生命載體被認為是一種能夠承載生命的原子實體。Haeckel強調,這些原子不僅具備物理性質,還具有一種可以稱之為精神的力量。他的觀點表明,遺傳現象實際上是生命載體記憶的表現形式,而生物體對環境的適應性,則體現在其運動狀態的變化上。Haeckel將這個理論命名為Perigenesis,意為波動的生成,這充分展現了他在生物學領域內對于生命力的理解和探索。
參考資料 >
生命載體形態是什么意思.百度文庫.2024-10-31
水,生命的載體.新浪看點.2024-10-31
生命是主體程序的載體.百家號.2024-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