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網
自然資源
用途說明
原開發用途:?未利用。
主導用途:交通與工業用島
新聞介紹
2011年4月12上午,國家海洋局公布首批“可開發利用無居民海島名錄”,涉及浙江省、遼寧省、山東省等8省區共176個無居民海島。無居民海島開發實行有償使用制度,單位和個人均可有償申請當“島主”。
國家海洋局海島管理辦公室負責人表示,從原則上來說,這些用于開發的無居民海島,單位和個人獲得使用權后,使用年限最多不超過50年。此次我國開發的無居民海島,不包括我國與其他國家有爭議的海島。
據介紹,個人和單位申請無居民海島使用時,均為“無門檻”申請,即外資企業、外籍人士均可申請。申請金將依據用島面積大小、用島方式不同、對島嶼破壞程度大小三方面來決定。其出讓有兩種途徑,一是審批,一是招標、拍賣、掛牌。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