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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文物局曾為省文化廳直屬行政單位。2018年,根據廣東省的機構改革方案,組建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加掛省文物局牌子不再保留省文化廳、省旅游局。
機構職能
負責指導、管理文物保護工作,協調解決文物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全省文物、博物館事業;指導、管理全省考古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實施;負責全省文物和博物館有關審核、審批事務及相關資質資格的認定、管理工作;指導全省世界文化遺產項目的申報及中國世界文化遺產地的管理工作;參與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廣東省文物局下設2個正處級內設機構:綜合處(博物館處)、文物保護與考古處。
綜合處(博物館處)
主要職責是:負責指導、管理可移動文物保護工作,協調解決可移動文物保護工作的重大問題;指導全省可移動文物和博物館事業;負責全省可移動文物和博物館有關審核、審批事務及相關資質資格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紀要、檔案等工作。
文物保護與考古處
主要職責是:負責指導、管理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工作,協調解決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全省不可移動文物事業;負責全省不可移動文物有關審核、審批事項及相關資質資格的認定、管理工作;指導、管理全省考古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實施;指導全省世界文化遺產項目的申報及中國世界文化遺產地的管理工作;參與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參考資料 >
重磅!廣東全面部署高質量完成機構改革任務(附機構設置表).今日頭條-南方plus客戶端.2022-08-12
廣東省文物局.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2022-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