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君,黑社會帶頭大哥。
犯罪事實
經烏蘭察布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自2003年開始,被告人韓君先后網羅多人在集寧區、商都縣等地毆打執法民警、打砸交警執勤崗亭、聚眾斗毆、肆意毆打他人,恣意妄為,破壞社會秩序。同時,韓君等人還圍胡放賭,聚斂資金。
法院宣判
2020年12月15日,韓君等13名被告人因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等罪行一案在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帶頭大哥”韓君獲刑24年。
參考資料 >
毆打民警、打砸崗亭 內蒙古韓君等13人涉黑案宣判.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