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網
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廳,曾為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準的《內蒙古自治區機構改革方案》(廳字[2018]105號)要求,對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廳、內蒙古自治區旅游發展委員會的職責進行整合,組建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作為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組成部門,不再保留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廳。
內設機構
自治區文化廳設12個處室,11個二級單位。
參考資料 >
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掛牌.中國新聞網-今日頭條.2022-08-12
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廳,曾為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準的《內蒙古自治區機構改革方案》(廳字[2018]105號)要求,對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廳、內蒙古自治區旅游發展委員會的職責進行整合,組建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作為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組成部門,不再保留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廳。
自治區文化廳設12個處室,11個二級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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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掛牌.中國新聞網-今日頭條.2022-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