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宗元豐二年(一○七九)進士(明嘉靖《延平府志》卷一七)。哲宗元祐二年(一○八七),為秘書省正字。紹圣二年(一○九五),知常州市(《咸淳毗陵志》卷八)。
共有詩7首廖正一,字明略,號竹林居士,安州(今湖北安陸)人。六年,除秘閣校理(《宋會要輯稿》職官一八之一二)。紹圣二年(一○九五),知常州(《咸淳毗陵志》卷八)。入黨籍,貶監玉山縣稅,卒。有《白云集》、《竹林集》,已佚。
《東都事略》卷一一六有傳。今錄詩七首。
參考資料 >
網站地圖 | | 京ICP備202200036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