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仁,男,漢族,1964年9月出生,湖南新邵人,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高級工程師。曾任湖南省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分黨組書記。
2025年12月,劉志仁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人物履歷
1983.09—1986.07,湖南省水利水電學校水利水電工程建筑專業大專部學習
1986.07—1987.01,湖南省麻陽縣舒家村鄉政府整黨聯絡員
1987.01—1987.06,湖南省隆回縣六都寨水庫質檢員
1987.06—1992.05,湖南省水利水電廳計劃處計劃科科員
1992.05—1993.03,湖南省水利水電廳計劃處計劃科副科長
1993.03—1994.07,湖南省經濟建設投資公司綜合投資部干部(其間:1993年8月-1995年12月,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4.07—1996.07,湖南省經濟建設投資公司綜合投資部副經理
1996.07—2000.03,湖南省經濟建設投資公司綜合投資部經理(副處級)(其間:1995年1月-1997年6月,在中南工業大學工商管理系管理工程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
2000.03—2001.03,湖南省經濟建設投資公司綜合投資一部經理,高灘水電有限公司董事長
2001.03—2002.11,湖南省經濟建設投資公司投資經營一部經理,省計委正處級干部(2001年3月)
2002.11—2003.06,湖南省張家界機場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2003.06—2007.08,湖南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
2007.08—2008.05,湖南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黨委委員,廣州軍區駐湖南省航務軍事代表處主任(2008年4月)
2008.05—2012.09,湖南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其間:2011年9月-2011年11月中央黨校第57期廳局級干部進修班學習)(2009年12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科學技術部等七部委批準為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
2012.09—2016.12,湖南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省機場管理局局長(2013年2月國務院頒發政府特殊津貼專家)
2016.12—2017.01,湖南省郴州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黨組書記、代理市長
2017.01—2021.03,湖南省郴州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黨組書記、市長
2021.03—2021.05,湖南省郴州市委書記,市人民政府黨組書記、市長,郴州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
2021.05—2022.03,湖南省郴州市委書記,郴州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其間:2018.09-2021.06湖南省委黨校公共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
2022.03—2022.04,湘潭市委書記
2022.04—2024.08,湘潭市委書記,湘潭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
2024.08,湖南省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分黨組書記、主任委員提名人選
擔任職務
中共二十大代表(2025年12月資格終止),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第十屆、十一屆湖南省委委員,第十二屆湖南省委委員(2025年12月被開除黨籍),湖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湖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2025年3月資格終止)。
任免信息
2021年3月22日,郴州市委召開全市領導干部大會。會議宣布省委關于郴州市主要領導干部調整的決定:劉志仁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委書記。
2021年3月31日,湖南省郴州軍分區召開宣布黨委第一書記任職大會,湖南省郴州市委書記、市長劉志仁任郴州軍分區黨委委員、常委、第一書記。
2021年5月25日郴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接受劉志仁同志辭去郴州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報市人民代表大會下一次會議備案。
2022年3月1日,湘潭市委召開全市領導干部大會。省委組織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長肖百靈出席會議并宣布省委關于湘潭市主要領導干部調整的決定:劉志仁同志任中共湘潭市委委員、常委、書記。
2022年4月18日,湘潭舉行宣布湘潭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任職大會,會上宣布,湘潭市委書記劉志仁擔任中共湘潭軍分區委員會委員、常務委員會委員,任第一書記。
2025年3月24日,湖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50號):湘潭市人大常委會決定罷免劉志仁的湖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定,劉志仁的湖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終止。
人物榮譽
曾被評為湖南省委、省政府“優秀領導干部”并記一等功,省政府“應急管理工作先進工作者”,省水電廳“先進工作者”,省計委、省投資公司“優秀共產黨員”、“先進工作者”,省直工委“優秀共產黨員”。
兩會建議
2021年3月8日,郴州市長劉志仁建議建立南嶺生態功能區生態補償機制。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4年12月,湖南省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分黨組書記劉志仁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接受湖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5年12月,據湖南省紀委監委消息:經湖南省委批準,湖南省紀委監委對第十二屆湖南省委委員,省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分黨組原書記劉志仁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志仁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組織原則缺失,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公私不分,利用職權為親屬所在單位吸收存款提供幫助;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劉志仁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省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終止其湖南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報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并呈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劉志仁開除黨籍處分、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資格;由湖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湖南省委十二屆九次全會已予追認。
參考資料 >
劉志仁任郴州市委書記 易鵬飛不再擔任.今日頭條-中國經濟網.2023-11-26
劉志仁同志任中共湘潭市委委員、常委、書記.今日頭條-瀟湘晨報.2022-03-01
劉志仁任湘潭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今日頭條-紅網.2022-04-18
胡賀波任中共湘潭市委書記、省韶山管理局黨委書記(兼).今日頭條-界面快訊.2024-08-17
湘潭市委原書記劉志仁已赴湖南省人大任職.澎湃新聞.2024-08-22
湖南省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分黨組原書記劉志仁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環球網-今日頭條.2025-12-02
劉志仁任郴州市委書記 易鵬飛不再擔任.新華網.2024-05-16
劉志仁任湘潭市委書記.新京報-今日頭條.2022-08-17
劉志仁主持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第九次集體學習.新浪財經-湘潭發布.2024-08-22
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名單.新華網.2022-09-27
中國共產黨湖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名單.今日頭條-新湖南.2021-11-28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單.中國政府網.2022-12-14
755人!湖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單公布.長沙警事-今日頭條.2023-01-12
關注丨 766名湖南省十三屆人大代表產生.今日頭條-新湖南.2023-11-27
湖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754名.湖南人大-微信公眾平臺.2025-03-25
劉志仁任湖南郴州市委書記,易鵬飛不再擔任.澎湃新聞.2021-03-22
湖南省郴州市委書記、市長劉志仁任郴州軍分區第一書記.消費日報網-今日頭條.2021-04-02
吳巨培任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代理市長.新湖南 .2023-11-27
校友風采 | 黨的二十大代表——劉志仁.長沙理工大學.2023-11-26
郴州市長劉志仁:建議建立南嶺生態功能區生態補償機制.中國新聞網-今日頭條.2021-03-22
湖南省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分黨組書記劉志仁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環球網-今日頭條.2024-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