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屆“健康湖南”全民運動會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主辦,省體育局承辦,省直相關單位和14個市州人民政府協辦的一項大型群眾體育活動。這是湖南省規格最高、規模最大、影響面最廣的綜合性群眾體育賽事,堅持以群眾性體育項目為主導,強調全民參與。賽事分為競賽和活動兩大板塊,包括智力類、健身類、球類三個大項,足球、籃球、羽毛球、廣場舞等26個小項。賽事分為海選賽、選拔賽和總決賽三個階段,分別在4—7月、8—9月和10—11月舉行,涵蓋省、市(州)、縣(市、區)、鄉(鎮、街道)四級,覆蓋湖南百萬級人群共同參與。首屆“健康湖南”全民運動會結合湖湘傳統文化、地域文化、民俗文化等文化內涵,探索“體育+互聯網、旅游、文化”的辦賽新模式,推行“政府引導、多方協同、社會參與、市場運作”四大機制。“健康湖南”全民運動會每兩年舉辦一屆。
正文
首屆“健康湖南”全民運動會是湖南省規格最高、規模最大、影響面最廣的綜合性群眾體育賽事,賽事項目堅持以群眾性體育項目為主導,強調全民參與,共設置競賽、活動兩大板塊內容,分為智力類、健身類、球類3個大項,足球、籃球、羽毛球、廣場舞等26個小項。4—7月進行海選賽,8—9月進行選拔賽,10—11月進行總決賽,省、市(州)、縣(市、區)、鄉(鎮、街道)“四級聯動”,覆蓋湖南百萬級人群共同參與。
首屆“健康湖南”全民運動會結合湖湘傳統文化、地域文化、民俗文化等文化內涵,探索“體育+互聯網、旅游、文化”的辦賽新模式,推行“政府引導、多方協同、社會參與、市場運作”四大機制。
堅持以人為本、群眾受益、因地制宜、注重實效、節儉辦賽、持續發展的原則。
以廣參與、有特色、樹品牌、展風采、促健康為總體工作目標。
實施省、市(州)、縣(市、區)、鄉(鎮、街道)“四級聯動”,積極營造全民健身氛圍,激發廣大人民群眾參加全民運動會,程度水平不限,爭取參與人數超千萬。
融入湖湘傳統文化、地域文化、民俗文化等元素,并結合體育+互聯網、旅游、文化等形式深挖內涵,將運動會辦出風格和特色,辦成一個讓全省人民群眾滿意的體育新盛會。
通過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方式,積極打造群眾性體育運動會的新機制、新模式,聚力發展精品項目,全面塑造、提升運動會的品質和品牌。
以全民運動會為平臺,展現湖湘兒女積極向上、團結協作、奮勇拼搏的精神風貌,助推我省經濟社會發展。
以全民運動會為載體,推動全民健身惠及更多人民群眾,促進全省人民身體健康整體水平持續、穩步提升,增強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
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湖南省人民政府
承辦單位:湖南省體育局
協辦單位:湖南省委宣傳部、湖南省直機關工委、湖南省發改委、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科技廳、湖南省經信委、湖南省公安廳、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交通運輸廳、湖南省商務廳、湖南省文化廳、湖南省衛生計生委、湖南省旅發委、湖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湖南省政府金融辦、湖南日報社、湖南廣播電視臺、湖南省總工會、湖南省體育總會、湖南體育產業集團、14個市州人民政府、總冠名贊助單位
首屆“健康湖南”全民運動會成立組委會,具體負責運動會相關工作。
舉辦時間和地點
運動會定于2018年4—11月在全省14個市、州分別舉行。4—7月期間完成項目海選賽并擇時舉行開幕式,8—9月完成項目選拔賽,10—11月完成總決賽并舉行全民運動會閉幕式(頒獎典禮)。今后每兩年舉辦一屆。
運動會主要內容
首屆“健康湖南”全民運動會擬設競賽、活動兩大板塊內容。
(一)競賽板塊
1.競賽項目確定
首屆“健康湖南”全民運動會擬設置3個大項26個小項,其中8個小項計劃通過互聯網全民投票征集的方式確定,具體為:
(1)健身類項目:廣場舞、太極拳、拔河、跳繩、健康跑、登山、“大力士”、釣魚。
(2)智力類項目:圍棋、象棋、紙牌(跑胡子)、撲克(跑得快)、競技麻將。
(3)球類項目:足球、籃球、氣排球、羽毛球、乒乓球。
2.辦賽主體選定
整個運動會將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選定總運營單位。同時,發布單項賽事申辦公告,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各項目總決賽辦賽主體,明確辦賽標準和要求。根據申辦單位提交的實施方案、預算及其他相關材料等,經組委會秘書處組織評審后與總運營單位簽訂辦賽協議,約定比賽組織標準和要求,商定單項比賽商業權益。
3.過程監督與績效評定
全民運動會組委會在比賽過程中,將選派組委會有關人員和項目競賽專家對比賽進行巡查監督,發現問題立即責成辦賽單位整改。同時,邀請參賽運動員、觀眾及其他相關人員對比賽組織工作進行滿意度測評,作為對辦賽主體績效評定結果,以及組織獎勵的參考依據。
(二)活動板塊
運動會活動板塊主要包括主題活動和系列活動,將貫穿整個運動會的始終。主題活動有開幕式、閉幕式以及全民健身日活動等;系列活動初步擬定5項。
組織工作
(一)為保障運動會規模和影響力,整合體育賽事資源,形成我省全民運動會數據庫,各縣(市、區)必須組織賽事海選,各市(州)必須組織選拔賽。
(二)每個項目原則上均設有總決賽。不組織參加海選的單位或隊伍不得參加下一階段選拔賽,不組織參加選拔賽的單位或隊伍不得參加總決賽。
(三)本屆全民運動會的各級賽事可由各市(州)政府、縣(市、區)政府、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進行申辦。組委會將委托總運營單位采用面向社會公開申辦的方式選取單項總決賽具體辦賽單位。
(四)省直單位由省直機關工委組團參賽,其他單位如高校等按屬地原則組隊參賽,個別項目可獨立組隊參賽(具體以單項競賽規程為準)。參賽的項目數量不限。
(五)省體育局將針對該運動會各市(州)、縣(市、區)的海選賽和選拔賽的組織工作情況,將其納入年度群眾體育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榮譽稱號評選指標體系(具體辦法另定)。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