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選舉是指羅馬天主教產生羅馬主教的過程,這一職務通常稱為教宗。傳統的選舉方式是通過秘密會議(conclave)進行,該名稱源自拉丁語cum clavi,意為“拿著鑰匙”,象征選舉期間所有參與者都被隔離。這種隔離會議制度始于1274年的第二次里昂大公會議發布的政令。目前,教宗選舉在梵蒂岡宮內的西斯廷小教堂舉行。
歷史沿革
教宗選舉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兩千年前,現代的選舉體系大致成型于1274年第二次里昂大公會議。在此之前,教宗的產生經歷了多個階段,包括早期的社團創始人選擇、羅馬及其他地區的當地神職人員和世俗社會的選舉等。隨著時間推移,選舉程序逐漸規范化,最終形成了現今的選舉機制。
選舉過程
教宗選舉通常在原教宗去世后的兩周內舉行,教宗的助手和三名選出的樞機主教必須損毀教宗的“所羅門之戒”和他的鉛圖章,以確保任何人都不能使用它們。屆時全球各地的樞機主教會聚集在梵蒂岡。經過多日的商討,其中一位樞機主教將被選為新任教宗。選舉采用封閉式投票的方式,遵循三分之二多數加一票的原則。如果經過30輪投票仍未達成共識,將采用絕對多數原則確定勝者。教宗選舉的結果通常具有顯著的差異性,這種現象在意大利文化中有“在一個胖教宗之后便是一個瘦教宗”的說法。歷史上,樞機主教團傾向于選舉與任命他們的教宗風格不同的新人。例如,庇護九世之后是利奧十三世,庇護十世之后是本篤十五世,庇護十一世之后是庇護十二世,若望二十三世之后是保祿六世,等等。這些變化反映了教宗選舉過程中不同風格和背景的交替出現。
選舉人
最初的教宗選舉人可能是由社團創始人選定,隨后演變為由當地的神職人員和世俗社會共同選舉。然而,實際的選舉人是神職人員,他們在聽取公眾意見的基礎上進行選擇。769年,拉特蘭宮宗教大會理論上剝奪了羅馬人民的投票權,但在862年羅馬的一次宗教大會中,羅馬貴族的選舉權得以恢復。自從1059年,教宗尼各老二世頒布法令,規定由樞機主教團(紅衣主教團)作為唯一個體選舉新教宗,但須在神職人員和世俗社會的同意下進行。1139年,拉特蘭宮宗教大會取消了獲得低級神職人員和世俗社會贊同的要求。13世紀時,樞機主教團人數減少至7人,直至1587年,教宗西斯都五世將其限定為70人。1970年,教宗保祿六世規定超過80歲的樞機不得參與投票,并將樞機團人數上限定為120人。然而,這些限制在后來的教宗任期中未被嚴格遵守。截至1970年,共有183名年齡在80歲以下的樞機擁有選舉權。
結果公布
教宗選舉的結果通過煙囪冒出的煙霧向世界宣告。當一名官員用一種特殊的化學燃料燃燒選票時,白煙升起表示產生了新教宗;而黑煙則意味著選舉尚未結束。
參考資料 >
張楠:教宗選任制度與加洛林時期的政教關系.搜狐網.2024-08-15
如何選舉教宗.信德網.2024-08-15
教宗選舉.族譜網.2024-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