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運輸合同是航空運輸承運人使用民用航空器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
合同主體
航空運輸合同的主體包括承運人、旅客、托運人和收貨人。這些參與者不僅是權利主體,也是義務主體,他們的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承運人承擔著強制締約義務、安全、準時運輸義務以及合理的運輸義務。而作為航空運輸合同的另一方,旅客、托運人、收貨人則有支付票款或運輸費用的基本義務。
合同效力
航空運輸合同體現了航空運輸憑證、航空運輸條件和航空法律法規的結合。合法獲取的承運人填寫的航空運輸憑證被視為航空運輸合同成立的初步證據。此外,航空運輸合同中包含了大量的格式條款。如果承運人在合同中試圖通過條款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或減少法定賠償責任限額,則此類條款會被視為無效,但這并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有效性。
合同條款
第一條
托運人于某月某日起需用某種型號的飛機多少架次運送某種貨物,具體航程如下:
- 某月某日自起點至終點,停留幾天;
- 某月某日自起點至終點,停留幾天;
運輸總費用為人民幣多少元。
第二條
根據飛機航程及經停站,可供托運人使用的載重量為多少公斤(內含客座)。若因天氣或其他特殊情況需增加空勤人員或燃油,載重會相應減少。
第三條
如果飛機噸位未被充分使用,承運人有權利用剩余空間。
第四條
除非遇到氣象、政府禁令等情況,承運人應按照預定時間飛行。
第五條
托運人在簽訂合同后要求取消航班,應支付退機費多少元。如果托運人在退機前承運人已經為此合同安排了調機,托運人應支付相應的費用。
第六條
托運人應對所運貨物進行妥善包裝。如因包裝不當導致貨物損壞,托運人須承擔責任。
第七條
運輸過程中因承運人問題造成的貨物損失,由承運人負責賠償。
第八條
在執行合同時,托運人如要求中途停留,應按規定支付留機費。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協商解決。涉及航空運輸規則規定的事項,應按相關規則處理。
托運人與承運人信息
托運人:_____
承運人:_____
開戶銀行:_____
開戶銀行:_____
銀行賬號:_____
銀行賬號:_____
日期:_____
參考資料 >
航空運輸合同的構成是什么?.找法網.2024-10-26
航空運輸合同的特征.找法網.2024-10-26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范文.找法網.2024-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