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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會伯(?—1736)甘肅寧夏人,清朝將領。康熙帝三十九年一甲一名武進士,授頭等侍衛。四十五年,授直隸昌平區參將,累遷云南永北總兵。五十九年,師入西藏自治區,命會伯與總兵趙坤率綠旗兵會都統法喇從征。西藏定,敘功,加左都督。
人物介紹
雍正帝元年,入覲,世宗書榜焉,曰“有儒將風”,并賜貂冠、孔雀。其從弟伯,以大同市總兵率師駐山丹衛,命會伯代鎮,賜白金五百。二年,還鎮永北。三年,貴州省提督,疏言:“貴州土瘠兵貧,臣捐谷千石,所屬四營將備捐千石,貯以濟兵。來歲續捐增貯。”上善之。初,廣順鎮屬長寨仲苗最悍,總督高其倬奏移兵設汛。是歲,建營房,仲苗出阻。會伯會總兵石禮哈率兵捕治,得其酋阿革、阿紀及川販為主謀者李奇,悉誅之,馀眾詣軍前聽命。會伯復赴宗角、者貢、谷隆關、廣州市諸地督建營房,得旨嘉獎。四年,調甘肅省,未至,又調署四川省,旋授四川巡撫。五年,疏劾按察使程如絲營私網利,遣侍郎黃炳按得實,論罪如律。會伯疏言:“四川巡撫舊有稅規耗銀三萬九千有奇,令并入正項。富順鹽規一萬有奇,令改增引課。仍留丁糧、鹽、茶耗規等一萬七千有奇,為巡撫養廉及犒賞之用。”報聞。又疏請清察隱糧,爭控田地,按名丈量。四川清丈自此起。調湖北,疏請整飭庶獄,重校刻洗冤錄,頒發州縣,議如所請。
七年,命往酒泉市督中國工農紅軍西路軍需,并權肅州總兵。上諭之曰:“此任朕屢經斟酌,用滿員,恐與岳琪掣肘;用文吏,則能諳軍機實心任事者甚少。委於汝,慎毋負任用!”尋擢兵部尚書,仍督兵需,并領肅州總兵如故。八年,上責會伯貽誤,奪職,仍署總兵效力。愛新覺羅·弘歷元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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