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華廣告指的是外國企業、組織和個人在中國境內的廣告經營活動。
一般要求
- 廣告主應當具備良好的信用記錄,并且在其本國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所推廣的商品或服務必須擁有合法的進口許可。
- 對于特定行業的廣告,如醫藥、食品等,廣告主需要提供國際權威機構頒發的相關認證文件。
- 科技交流和商業展覽活動相關的廣告,需要獲得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和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的認可證明。如果是地方組織舉辦的,則需要當地相關部門提供的證明。
- 在中國的外資企業或辦事處發布的開業公告等廣告,需要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主管機構的證明。
辦理流程
委托辦理
符合來華廣告條件的廣告客戶可以委托具有外商廣告經營資格的中國廣告公司處理相關事宜。
審核與發布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廣告客戶在提交委托時,必須以書面形式提供相關信息。
- 廣告公司在接受委托前,會對客戶的信譽情況進行調查,或者要求預先支付廣告費用。確認無誤后,廣告公司將向媒體發送廣告訂單,經媒體確認后,廣告業務即完成。
- 廣告發布后,按照國際慣例,媒體應及時提供廣告證明和樣本,并附帶付款憑證郵寄給廣告公司。廣告公司核實后,將開具付款憑證并郵寄給廣告客戶。廣告客戶通常應在收到憑證后30天內通過中國銀行將廣告費用轉賬至廣告公司的賬戶。
特別規定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臺灣地區的實體、團體和個人在大陸開展廣告宣傳活動時,適用來華廣告相關規定。對于臺灣企業的廣告、商品廣告和個人尋親廣告,禁止使用包含“中華民國”等內容的信息,以防產生“兩個中國”或“一中一臺”的誤解。
參考資料 >
改革開放與廣告業恢復40年行業盛會召開,重磅獎項在上海頒出.數英網digitaling.2024-11-19
來華廣告.東方財富網.2024-11-19
細數中國廣告四十年的若干“第一”.搜狐網.2024-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