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拖波,男,緬甸拉族,30歲。2011年,他參與并策劃了震驚世界的10·5中國船員金三角遇害事件。同年7月19日,扎拖波被中華人民共和國云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警方逮捕。2012年9月20日,他在云南被公開審理。12月20日上午,扎拖波的二審在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由于案情復雜,法庭未當庭宣判。2012年12月26日,二審判決出爐,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扎拖波因多項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湄公河慘案
2011年10月5日上午,“華平號”和“玉興8號”兩艘貨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遇襲擊。“華平號”上的6名中國船員和“玉興8號”上的7名中國船員全部遇難;2011年10月10日,緬甸政府否認佤邦毒梟劫殺中國船員,并稱泰國警方槍擊中國船員。2011年10月12日,中國財險云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分公司向湄公河流域慘案中遇難的楊德毅、文代洪、何熙行、曾保成、陳國英5人兌現保險賠款50萬元(人均給付10萬元);10月28日下午,泰國表示,在湄公河殺害中國船員的犯罪嫌疑人是隸屬于泰國第三軍區“帕莽”軍營的9名士兵。2012年9月20日,扎拖波在云南被公開審理。
一審宣判
2012年11月6日下午兩點,造成13名中國船員被害的湄公河“10·5”慘案的糯康、桑康·乍薩、依萊、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6名被告人,于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
法院認定六名被告人故意殺人、運輸毒品、綁架、劫持船只等罪名成立,糯康、桑康、依萊、扎西卡數罪并罰一審被判死刑,扎波一審被判死緩,扎拖波被判有期徒刑。
6名罪犯均當庭表示將上訴。
終審裁定
12月20日上午,二審在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鑒于案情復雜,法庭沒有當庭宣判。2012年12月26日,二審宣判,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扎拖波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8年。
參考資料 >
泰國警方搜捕毒販糯康同伙.人民網.2023-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