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行署區(qū),又稱皖南行政區(qū)或皖南區(qū),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前后存在的省級行政區(qū),存在時間約為3年多。1949年2月,中共中央鑒于皖南地區(qū)尚未“解放”,決定暫不成立中共安徽省委,分設皖北區(qū)黨委和皖南區(qū)黨委,各自領導黨政軍工作。同年4月,中國人民解放軍取得渡江戰(zhàn)役勝利,迅速占領安徽。5月7日,皖南行政公署在徽州屯溪區(qū)(今黃山市屯溪區(qū))設立,同年7月遷至蕪湖市。1950年2月,皖南行政公署改屬華東軍政委員會。
1951年12月20日,根據華東軍政委員會的決定,皖南人民行政公署駐地遷往合肥市,與皖北人民行政公署合署辦公。1952年1月2日,中共中央批準成立中共安徽省委,撤銷皖北、皖南區(qū)黨委。同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批準撤銷皖南、皖北人民行政公署,成立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由此正式成立,省會為合肥市。在皖南行署區(qū)存在期間,曾發(fā)生過一次行政區(qū)劃調整,即1952年8月7日撤銷當涂市,其行政區(qū)域并入當涂縣。
正文
一,民國二十七年(一九三八年)四月,設國民政府皖南行政公署。民國三十八年(一九四九年)五月上旬,國民政府皖南行政公署自行解體。
二、1949年5月7日在徽州屯溪區(qū)(今黃山市屯溪區(qū))設立皖南行署區(qū),同年7月行署駐地遷往蕪湖市。1951年12月9日行署駐地遷往合肥市,與皖北行署合署辦公。1950年2月屬華東軍政委員會。1952年8月7日,與皖北人民行政公署合并成立新的安徽省,省會駐合肥。
1950 年皖南區(qū)人民行政公署管轄區(qū)域有兩次較大的建制變動:
1950 年3 月28 日皖南人民行政公署令,撤銷當涂市,其行政區(qū)域并入當涂縣。撤銷大通市,其行政區(qū)域并入銅陵縣。撤銷宣城市,其行政區(qū)域并入宣城縣。
1950 年5 月25 日皖南人民行政公署又令,撤銷蕪當專區(qū),所屬的當涂、南陵縣2 縣劃歸宣城專區(qū),繁昌區(qū)劃歸池州專區(qū),灣沚區(qū)劃歸皖南行署直轄。
1952年8月7日合并前皖南行署區(qū):
行署直轄蕪湖市人民政府。
蕪當專員公署轄當涂市人民政府和當涂、蕪湖市、南陵、繁昌縣人民政府。
池州專員公署轄大通市人民政府和貴池區(qū)、至德、東流鎮(zhèn)、青陽縣、太平、銅陵市、石縣人民政府。
宣城專員公署轄宣城市人民政府和宣城、郎溪縣、廣德市、涇縣、寧國市人民政府。
徽州專員公署轄屯溪區(qū)人民政府和歙縣、旌德縣、績溪縣、休寧縣、黟縣、祁門縣人民政府。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