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組成部門,于1983年9月15日正式成立,是國務院26個組成部門之一,在國務院總理領導下,主管全國的審計工作。中央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審計署。審計長是審計署的行政首長,是國務院組成人員。?
2018年3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新組建或重新組建了包括審計署在內的多個機構,優化了審計署職責。審計署負責對國家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
歷史沿革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91條的規定,于1983年9月15日正式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優化審計署職責;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重大項目稽察、財政部的中央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國有企業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的職責劃入審計署,相應對派出審計監督力量進行整合優化,構建統一高效審計監督體系。審計署負責對國家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
機構職責
(一)主管全國審計工作。負責對國家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起草審計法律法規草案,擬訂審計政策,制定審計規章、國家審計準則和指南并監督執行。制定并組織實施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參與起草財政經濟及其相關法律法規草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中央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向國務院總理提出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國務院委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省級黨委和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中央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省級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中央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中央投資和以中央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國家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局的財務收支,中央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國務院規定的中央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國家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省部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國務院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與省級黨委和政府共同領導省級審計機關。依法領導和監督地方審計機關的業務,組織地方審計機關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地方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協管省級審計機關負責人。
(十)組織開展審計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應用。
(十一)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國審計工作統籌,明晰各級審計機關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系,優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優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現任領導
歷任領導
歷任審計長包括:于明濤、呂培儉、郭振乾、李金華、劉家義、胡澤君(女)。
更新截止日期:2024年2月;參考資料:
機構設置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廳、政策研究室、法規司、審理司、內部審計指導監督司、電子數據審計司、財政審計司、稅收征管審計司、行政事業審計司、農業農村審計司、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司、社會保障審計司、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司、金融審計司、企業審計司、涉外審計司、經濟責任審計司、國際合作司(港澳臺辦公室)、人事教育司、機關黨委(巡視工作辦公室)、離退休干部辦公室(副司局級)。
直屬單位
直屬單位包括:審計署機關服務局、審計署計算機技術中心、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審計科研所、中國審計報社、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有限公司(原中國審計出版社)、審計署審計干部培訓中心(審計宣傳中心)、中國審計學會、審計署國外貸援款項目審計服務中心、中國審計博物館、審計署審計干部教育學院。
派出審計局
派出審計局包括:審計署中央機關審計局、審計署宣傳審計局、審計署統戰審計局、審計署外交審計局、審計署政法審計局、審計署教育審計局、審計署科學技術審計局、審計署工信建設審計局、審計署民政社保審計局、審計署資源環境審計局、審計署交通運輸審計局、審計署農業水利審計局、審計署貿易審計局、審計署衛生體育審計局、審計署社會管理審計局、審計署經濟執法審計局、審計署廣電通訊審計局、審計署發展統計審計局、審計署群團文化審計局、審計署金融審計一局、審計署金融審計二局、審計署金融審計三局、審計署企業審計一局、審計署企業審計二局、審計署企業審計三局、審計署企業審計四局、審計署企業審計五局、審計署企業審計六局、審計署企業審計七局、審計署企業審計八局。
駐地方特派員辦事處
駐地方特派員辦事處包括:審計署京津冀特派員辦事處、審計署駐太原特派員辦事處、審計署駐沈陽特派員辦事處、審計署駐哈爾濱特派員辦事處、審計署駐上海特派員辦事處、審計署駐南京特派員辦事處、審計署駐武漢特派員辦事處、審計署駐廣州特派員辦事處、審計署駐鄭州特派員辦事處、審計署駐濟南特派員辦事處、審計署駐西安特派員辦事處、審計署駐蘭州特派員辦事處、審計署駐昆明特派員辦事處、審計署駐成都特派員辦事處、審計署駐長沙特派員辦事處、審計署駐深圳特派員辦事處、審計署駐長春特派員辦事處、審計署駐重慶特派員辦事處。
參考資料 >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主要職責.中國政府網.2023-03-11
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中國政府網.2023-03-11
聯系我們.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2024-02-01
審計署簡介.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2024-02-01
(兩會受權發布)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新華網.2023-03-11
機關概況.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2022-08-04
署領導.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門戶網站.2025-01-14
國務院任免國家工作人員.今日頭條-新華社.2025-06-18
國務院任免國家工作人員:張建民任國家數據局副局長.界面快訊-今日頭條.2026-01-07
駐地方特派員辦事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2023-03-12
專訪共和國五任審計長.湖南中醫藥大學.2024-02-01
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命胡澤君為審計署審計長.鳳凰網.2017-05-01
新華社快訊:大會經投票表決,決定國務院秘書長、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新華網.2023-03-12
審計長侯凱,正式履任聯合國審計委員會主席.今日頭條.2024-02-01
內設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2022-08-04
直屬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2022-08-04
派出審計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2022-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