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標記是指通過對儀器進行檢驗和標記來判斷其是否存在損壞的一種方法。
名詞簡介
- 劃痕:由于鑿壓、刻切和擦傷而形成在瓶體表面的線狀傷痕。
- 凹坑:因撞擊和擠壓而在瓶體上形成的外部表面塌陷。
- 點狀腐蝕:直徑小于5毫米的孤立腐蝕坑。
- 線狀腐蝕:腐蝕坑連續成線狀或帶狀缺陷。
- 局部斑點腐蝕:密集的點狀腐蝕區,面積小于鋼瓶表面積的6%。
- 大面積均勻腐蝕:均勻腐蝕的面積大于鋼瓶表面積的6%。
檢查檢驗周期和檢驗項目
- 鋼瓶使用不滿20年的,每5年檢驗一次;使用20年以上的,每2年檢驗一次。如果鋼瓶遭受嚴重腐蝕或其他嚴重損傷,則應提前進行檢驗。
- 定期檢驗項目包括外觀檢驗、壁厚檢驗或稱重、瓶閥座檢驗、瓶閥座檢驗、耐壓試驗或殘余變形率測定、瓶閥檢驗和氣密試驗。
鋼瓶標記檢查和檢驗準備
- 檢驗前應確認鋼瓶的制造廠商、出廠日期(或上次檢驗日期)以及鋼瓶重量。
- 受檢鋼瓶應進行殘液和殘氣回收、內部表面的吹掃以及外部表面松散涂層、腐蝕產物和污垢的清除等工作。清潔過程應避免對鋼瓶造成損害。
- 清理后瓶內開放殘氣濃度不得超過0.4%,以確保后續檢驗工作的安全性。
外觀檢驗
- 鋼瓶應逐一進行外觀檢驗。
- 長度小于75毫米的劃痕,最大深度不超過0.7毫米;長度大于等于75毫米的劃痕,最大深度不超過0.6毫米。劃痕的測量方法見附錄A。
- 凹坑深度不超過10毫米,并且不超過凹坑寬度的十分之一。凹坑深度的測量方法見附錄B。
- 點狀腐蝕的深度不超過1毫米。點狀腐蝕深度的測量方法同附錄A。
- 線狀腐蝕和局部斑點腐蝕,腐蝕長度小于等于75毫米時,最大腐蝕深度不超過0.9毫米;腐蝕長度大于75毫米時,最大腐蝕深度不超過0.7毫米。腐蝕深度的測量方法同附錄A。
- 大面積均勻區域中的線狀腐蝕,腐蝕長度小于75毫米時,深度不超過0.6毫米;腐蝕長度大于75毫米時,深度不超過0.5毫米。腐蝕深度的測量方法同附錄B。
- 大面積均勻腐蝕區域內的凹坑深度不超過6毫米。
- 大面積均勻腐蝕區域內的劃痕深度不超過0.4毫米。
- 深度小于6毫米凹坑內的劃痕深度不超過0.4毫米;深度大于等于6毫米凹坑內不允許有劃痕。凹坑內的劃痕深度的測量方法見附錄A.2。瓶體不允許有裂紋。
- 除了凹坑按照4.3、4.6、4.8檢驗外,鋼瓶不允許有其他肉眼可見的容積變形。
- 瓶體上不允許有電弧損傷和火焰燒傷。
焊縫檢驗
- 鋼瓶應逐一進行焊縫外觀尺寸和質量的檢驗。
- 焊縫外觀檢驗應符合GB584286《液化石油氣鋼瓶》5.3的要求。
- 主焊縫上及其兩側各50毫米范圍內,不允許有深度大于0.5毫米的劃痕;不允許有深度大于6毫米的凹坑。
- 對于118升鋼瓶的縱向焊縫和它與環向焊縫交接處的外觀質量尤其應當重點檢驗。
壁厚檢驗或稱重檢驗
- 鋼瓶應逐一進行壁厚檢驗或稱重檢驗。
- 筒體和封頭的壁厚應分別進行檢驗。尤其是瓶底和嚴重腐蝕部位。
- 水容積23.5升和35.5升鋼瓶的最小剩余壁厚不少于2毫米;水容積118升鋼瓶的最小剩余壁厚不少于23毫米。
- 當稱重衡量的最大稱量值為50千克時,其誤差不超過±0.1千克。測厚儀的誤差應不超過±0.1毫米。
- 鋼瓶不可拆卸重量不低于原制造重量的95%。
補充試驗
- 當外觀檢驗、焊縫檢驗和壁厚檢驗中所發現缺陷的類型和嚴重性存在疑問時,應采用其他無損探傷方法復驗,其結果按GB584286的6.1.4進行。
- 存在疑問的鋼瓶應逐一復驗,不允許抽樣復驗。
- 從卸去瓶閥到檢驗工作完成的總周期不應超過10天。否則應附加內觀檢驗,其允許缺陷容限同外觀檢驗。
瓶閥座檢驗
- 鋼瓶應逐一進行瓶閥座檢驗。
- 瓶閥座不允許有塌陷和裂紋。
- 瓶閥座螺紋不允許有變形和毛刺;螺紋有輕微腐蝕時,修復后應保證與瓶閥連接牢固、氣密。
- 瓶閥座螺紋應用量規檢驗,量規應符合GB751287《液化石油氣瓶閥》、BG833587《氣瓶專用螺紋》及GB833687《氣瓶專用螺紋量規》等標準的要求。
耐壓試驗或殘余變形率測定
- 鋼瓶應逐一進行耐壓試驗或殘余變形率測定。
- 耐壓試驗和容積殘余變形試驗方法和安全設施應符合《氣瓶水壓試驗方法》的規定。
- 耐壓試驗壓力為2.35兆帕(24公斤/平方厘米),保壓時間不少于3分鐘。在保壓過程中,壓力表不允許有回降現象,鋼瓶不允許有滲漏和肉眼可見的容積變形。
- 采用外測法或內測法在試驗公稱壓力2.35兆帕(24公斤/平方厘米)下測定鋼瓶的殘余變形率,不允許超過10%。
底座和耳片的更換和補焊
- 底座、耳片和護罩應能適應鋼瓶運輸和使用需求。損壞嚴重的可以更換。
- 拆卸底座和耳片時,不允許損傷鋼瓶瓶體。瓶體母材受損的鋼瓶應報廢。
- 拆卸處多余的金屬應磨平。
- 新底座和耳片的補焊應符合GB5842?86中5.2和5.3條的要求。
- 補焊后的鋼瓶(不帶瓶閥)應整體地進行正火或消除應力的熱處理。
瓶閥檢驗
- 瓶閥應逐一進行檢驗。
- 更換密封圈和滑桿等易磨損部件。
- 閥體不允許有嚴重變形;螺紋不允許有嚴重損傷。閥體螺紋及其量規應符合GB751287、GB833587及GB833687等標準的要求。
- 在公稱壓力1.57兆帕(16公斤/平方厘米),保壓時間不少于1分鐘。在保壓過程中,壓力表不允許有回降現象,鋼瓶不允許有泄漏。
氣密性試驗
- 當滿足本標準之3.2和3.3條規定時,可以用空氣作為試驗介質。否則應使用氮氣作為試驗介質。
- 加上瓶閥后,鋼瓶應逐一在水中進行氣密試驗。并應采取有效安全防護措施。
- 試驗公稱壓力為1.57兆帕(16公斤/平方厘米),保壓時間不少于1分鐘。在保壓過程中,壓力表不允許有回降現象,鋼瓶不允許有泄漏。
檢驗標記
- 經過檢驗合格的鋼瓶,必須在鋼瓶上留下不易損壞、不易遺失的、清晰的檢驗標記。
- 檢驗標記包括檢驗年份、月份和檢驗單位代碼。
- 檢驗標記用滾壓法刻印在鋼瓶的肩部,對于水容積23.5升鋼瓶,刻印在沿上封頭母線長度距離環焊縫125至165毫米的環帶上;對于35.5升鋼瓶,在距離環焊縫200至240毫米的環帶上;對于118升鋼瓶,在距離上環焊縫100至140毫米的環帶上。
- 在沒有滾壓刻印設備的情況下,暫時使用的檢驗標記方法是在安裝瓶閥時佩戴檢驗標記環,其外形尺寸參照附錄C。
鋼瓶的報廢和銷毀
- 不滿足本標準第4、5、6、7、8、11和12中任一條件的鋼瓶,應予以報廢。
- 報廢的鋼瓶應由檢驗單位組織銷毀,以防止再次投入使用。銷毀方式為壓扁或鋸切。
參考資料 >
氣瓶缺陷的類別對照表.人人文庫.2024-11-05
在用液化石油氣鋼瓶判廢暫行規定.國家能源局.2024-11-05
檢測框標記是什么意思.新浪愛問知識人·教育.2024-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