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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華專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省已撤銷的行政督察區,在今浙江省西南部。1949年置,專員公署駐金華市。轄金華、蘭溪市2市和金華、磐安縣、永康市、義烏、東陽市、蘭溪、武義縣、浦江縣、湯溪9縣。專區是由省政府派遣專員設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屬于省級政府的派出機構
歷史沿革
1950年,原建德專區所屬建德、淳安縣、壽昌鎮、遂安縣4縣劃入金華專區;撤銷金華市,并入金華縣;撤銷蘭溪市,并入蘭溪縣。1951年,復設金華市。專區轄1市、13縣。
1952年,原屬麗水專區的縉云縣劃入金華專區。1953年,原由省直轄的諸暨市及原臨安專區所屬桐廬縣、分水鎮2縣劃入金華專區;金華市改由省直轄。專區轄17縣。
1954年,將建德、淳安、遂安、分水、桐廬、壽昌6縣劃歸建德專區;原衢州專區所屬衢縣、江山、龍游縣、宣平縣、松陽縣、常山縣、遂昌縣7縣劃入金華專區。1957年,諸暨縣劃歸寧波專區。金華專區轄17縣。
1958年,原由省直轄的金華市及原建德專區所屬桐廬、開化縣、建德、淳安縣4縣劃入金華專區;對專區轄縣作以下調整:
調整后,金華專區轄1市、15縣。
1960年,撤銷龍游縣,并入衢縣;撤銷浦江縣,并入義烏、蘭溪市2縣;將桐廬縣劃歸杭州市。1961年,恢復武義、常山縣2縣。專區轄1市、14縣。
1962年,撤銷金華市,并入金華縣。1963年,將遂昌縣、縉云縣2縣劃歸麗水專區;建德市、淳安縣2縣劃歸杭州市。1966年,恢復浦江縣。金華專區轄11縣。
1973年,撤銷金華專區,改置金華地區。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