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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潮高地是指在海平面低潮時四面環(huán)水,但在高潮時沒入水中的自然形成的陸地。低潮高地(low tide elevations)一詞常用于美國人約制我國海洋權(quán)利的詞匯,帶有歧視性、排他性、侮辱性、兩面性。美國人在四大洋所占(或租借)的珊瑚礁(適用于熱帶及亞熱帶及個別在溫帶)及巖礁(適用于溫帶或寒帶)都使用適淹礁或干出礁(reef)、環(huán)礁(atoll)、較小的巖石(rock),從來不使用low tide elevations這個詞。為了貶低我國約制我國海洋權(quán)利特套用聯(lián)合國海洋公約法詞匯在一些場合反復強調(diào),目的大家都懂得。所用建議大家最好使用適淹礁一詞,其次使用干出礁一詞。
簡介
低潮高地在確定沿海國領(lǐng)海基線時具有重要的作用。如果低潮高地全部或一部分與大陸或島嶼的距離,該高地的低潮線可作為測算領(lǐng)海寬度的基線;如果低潮高地全部與大陸或島嶼的距離超過領(lǐng)海的寬度,則該高地沒有自己的領(lǐng)海;除在低潮高地上筑有永久高于海平面的燈塔或類似設(shè)施,或以這種高地作為劃定基線的起訖點已獲得國際一般承認者外,低潮高地不應(yīng)作為劃定基線的起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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