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醫療保障局是天津市人民政府直屬機構,主要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職責,位于天津市南開區咸陽路81號。
機構職責
天津市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黨中央和市委關于醫療保障工作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政策、規劃和標準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制定并實施本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承擔本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工作。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并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負責制定并實施本市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組織實施醫保目錄準入談判結果。
(五)負責制定并實施本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負責制定并實施本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等政策,推進藥品、醫用耗材招標采購平臺建設。
(七)負責制定并實施本市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范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負責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九)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一)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職能轉變。市醫療保障局應當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市、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組織機構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公文管理、宣傳、安全、保密、信訪、督查、政務公開、接待、后勤等工作。
(二)規劃財務和法規處。組織擬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起草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標準草案。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三)待遇保障處。擬訂并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擬訂并實施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長期護理保險、醫療救助等政策,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負責推進醫療保障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擬訂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指導、監督商業保險公司承辦醫療保險業務。組織推進醫療保障全民參保工作。組織實施對本市醫療保障基金的管理。
(四)醫藥服務管理處。擬訂并實施醫保藥品、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擬訂并實施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擬訂并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負責制定并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等政策,推進招標采購平臺建設。
(五)基金監管處。擬訂并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內部審計、安全防控機制、信用評價體系、信息披露制度和機關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組織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負責統籌醫療保障監督執法隊伍建設和能力建設。負責規范醫保經辦業務。
(六)網絡安全和信息化辦公室,主要職責為:負責組織落實本系統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網絡安全工作責任制相關工作。牽頭研究提出本系統網絡安全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和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網絡綜合治理相關工作。負責本系統政務網、政務新媒體等網絡內容的建設管理、安全等工作。負責本系統網絡輿情的發現、研判、報告和應對工作。牽頭本系統政務數據共享和開放等工作,推動大數據應用相關工作。
(七)機關黨委辦公室(與人事處合署辦公)。負責機關黨委和機關紀委日常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干部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協調指導機關和所屬單位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工作。承擔機關離退休干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干部工作。
直屬機構
現任領導
注:以上更新截至2025年7月。
獲得榮譽
2025年6月13日,天津市醫療保障局入選“2021—2024年度天津市文明單位”名單。
參考資料 >
機構設置.天津市人民政府.2022-08-03
功能職責.天津市醫保局.2025-07-25
天津市醫療保障局內設機構.天津市醫保局.2025-07-25
天津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主要職責及聯系方式.天津市醫保局.2025-07-25
天津市醫療保障基金結算中心法定職責.天津市醫保局.2025-07-25
天津市醫藥采購中心機構信息.天津市醫保局.2025-07-25
天津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檢查所法定職責.天津市醫保局.2025-07-25
領導信息.天津市醫保局.2025-07-25
關于認定命名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設先進的決定.微信公眾平臺.2025-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