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長孺(1249-1323年),一作艮儒,字汲仲,號石塘,婺州永康人。生于淳祐九年,卒于英宗至治三年,年七十五歲。咸淳中從外舅徐道隆入蜀,試第一名。授迪功郎,監重慶府酒務,拜福寧州悴。宋亡,退棲永康市山中。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下詔求賢,有司強之,拜集賢修撰輿宰相,議不合,改揚州市教授。至大元年(公元1308年)轉臺州路寧海縣主簿。延祐元年,轉兩浙都轉運鹽使,司長山場鹽司丞,以病辭后,不復仕,隱杭州市虎林山以終。門人私謐純節先生。
社會評價
長孺初師青田縣余舉古得朱學淵源,與從兄之綱之純皆以經術文學名,人稱“三胡”,所著有瓦編、南昌市集、寧海漫抄、顏樂齋稿《元史本傳》并行于世。
人物生平
胡長孺出身官宦之家,自幼勤奮好學,博學多才。南宋咸淳年間(1265-1274)隨舅父徐道隆在四川省參加銓試,列第一,授迪功郎、監重慶府酒務。未久,兼總領湖廣軍馬錢糧所廳,與名儒高彭、李是等人號稱"中南八士"。宋亡后隱惹永康中山。至元二十五年(1288),朝廷下詔求賢,被召入京,任翰林修撰。因不能取悅于宰相,貶揚州市教授。
元至大元年(1308),胡長孺以將仕佐郎身份任寧海縣主簿。赴任之時,正當災后大荒,春無麥,百姓餓死無數。時有宣尉使脫歡察倡議賑給災民,令各地豪富捐賑款,得一百五十萬。脫懽察邊捐邊賑,至寧海時,尚余二十五萬,屬長孺先收藏。長孺知其有匿款貪污意,乘脫歡察巡行各州之時,急將所余賑款盡散于災民。一月之后,脫歡察返回寧海取錢,長孺說明原委,并將賑款簿冊交上,脫歡察大怒道:"膽大如山!豈可擅自為之?"長孺解釋道:"百姓饑,不能有一日之耐,故未及相告。"脫歡察無奈,只得自我解嘲說:"主簿是為我布揚德澤。"遂離去。
縣西有桐巖嶺,常有歹徒攔路勒索,官不能禁。長孺偽裝商人,令奴仆負貨在前,役卒十人隨后。至嶺上,歹徒出而勒索,長孺佯與好言周旋,卒突至,盡捕而執法,嶺上盜患平息。又有老農肩肥過路,糞具誤解軍士之衣,軍士怒而毆老農,并擊破糞具,揚長而去。老農訴于長孺,但不知軍士之名。長孺欲以計斷其案,佯斥老翁誣陷軍士而縛于街市示眾,暗中留心行入態度。未久,來一軍人,手指老翁稱快。逮而責問,果為毆老農者,于是,杖而責令賠償糞具。
浮屠庵信徒群聚念佛,有人衣服被竊,適長孺過此,上訴請查。長孺命各人掌中置麥粒少許,含掌念佛,不得啟用察看。并聲言求神裁決,盜者手中之麥將發芽。稍停,一老婦竊視其手中之麥芽否,長孺即斷此婦盜衣,令其歸還,果得所盜之衣。又有兄弟兩人,弟以借貸一時難以償還,以珠串交兄作抵押。其嫂甚愛珠串,后稱被盜而無可還弟。訟于官,屢不得獲。訴長孺,長孺聽其口音為溫州人,故意推卻非本地之民不理,斥之去。不久,治中捕得盜賊,長孺授意盜賊誣陷溫州市兩人之為兄者,言其受珠串為贓,遂搜索,得珠串。至此,兄力辯非贓,乃其弟所抵押之物。案破,珠串歸還其弟。
個人作品
長孺于寧海縣政治多所貢獻,明方孝孺稱其為良吏,并擬為作傳。后轉兩浙都轉運司長山鹽場司丞,升將仕郎,稱病辭不赴任,隱居杭州虎林山以終。著有《瓦缶編》、《南昌集》、《寧海漫抄》、《顏樂齋稿》等多卷。
傳記
《元史 胡長孺傳》
胡長孺,字汲仲,婺州永康人。大德丁未,浙東大饑,民相枕死。宣慰同知脫歡察議行賑荒之令,斂富人錢一百五十萬給之,至縣,以余錢二十五萬屬長孺藏去,乃行旁州。長孺察其有乾沒意,悉散于民。閱月再至,索其錢,長孺抱成案進曰:“錢在是矣。”脫歡察怒曰:“汝膽如山耶!何所受命,而敢無忌若此!”長孺曰:“民一日不食,當有死者,誠不及以聞,然官書具在,可征也。”脫歡察雖怒,不敢問。
翻譯
至元二十五年,皇帝下詔求賢,有關官員強行起用了他。到京城時,剛好錄事官空缺,朝廷發文書讓胡長孺兼任錄事官。不久因與宰相謀議不合,改 任揚州市教授。當時,程文海正顯貴,他的家族氣焰極盛,即使違法,也沒有人敢責問,他立外門,侵占了官道,胡長孺立刻命令撤除掉。至大元年(公元1308年),轉任臺州路寧海縣主簿。大德年間,浙東鬧大饑荒,老百姓餓死的人層層疊疊。宣慰同知脫歡察奉命賑災,從富裕戶斂錢一百五十萬補給災民,來到寧海縣時,把余下的錢二十五萬托胡長孺收藏好,自己便轉往別處去了。胡長孺看出脫歡察企圖貪污那筆錢,便把錢全都散發給了災民。一個月后,脫歡察返回來了,向他索取那筆錢,胡長孺把救災案卷交給他說:“錢都在這里了。”脫歡察大怒說:“你的膽子有山那么大呀!是誰命你干的,敢于如此的放肆!”胡長孺說:“老百姓一天沒飯吃,一定有餓死的人,實在來不及向你上報;不過,公文(或救濟賬目)都在,可以證明(查證)。”脫歡察雖然惱怒,但又不敢再責問
參考資料 >
胡長孺.古詩詞網.2024-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