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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令皙(?-1663年6月31日),原名木實,字霜回,后改名本實,字木生,后改為令皙,明末清初文人。
人物生平
李令皙在天啟四年(1624年)成為舉人,崇禎十三年進士,任江陰知縣。明朝亡后,莊廷鑨私修《明史輯略》,請李令皙作序,題茅元銘、吳之銘、吳之熔、李濤、茅次萊、吳楚、唐元樓、嚴云起、蔣麟徵、韋金佑、韋一圍、張篙、董二酉、吳炎、潘檉章、陸圻、查繼佐、范驤等十八人於其上,又說明此書是根據朱氏(即朱國祚)的原稿增刪而成。順治帝十八年(1661年)為歸安知縣吳之榮告發,鰲拜責令刑部滿官羅多等到湖州市徹查。康熙二年(1663年)正月二十日農歷舊年,前來李令皙拜年的客人絡繹不絕,李家百馀人連同拜年的親友皆遭逮捕。這時廷已死,被掘墓刨棺,梟首碎骨。此事牽連甚廣,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6月31日)李令皙被凌遲處死,其子李燾等四人皆斬殺,史稱「莊廷鑨明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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