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網
吳春臺,開發金控顧問、前開發金執行副總經理。
私生女事件
2012年6月,臺灣周刊報導臺“聯華電子”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多年前婚外情生女。
李珍妮在2005年前往美國生產,孩子出生后宣明智曾前往探視,并且當場驗脫氧核糖核酸,事后證明是他的骨肉;不料隔一陣子吳春臺曾去電宣明智,表示要爭回女兒,于是雙方再驗了一次DNA,證明確實是宣明智的骨肉。根據了解,宣明智的妻子早就知道這件事情,7年前還曾鬧過家庭革命。
李珍妮說,孩子一出生,原本以為爸爸是宣明智,所以宣明智認領了小女孩,女兒跟著宣明智的姓,不過,吳春臺曾打電話給宣明智,說自己才是生父,后來也做了DNA鑒定。李珍妮接受專訪時說“2011年的時候,就是(開發金控執行副總)吳春臺要去結婚的時候,他在結婚前大概半年吧,他自己打電話去給宣(明智)先生,表明他才是生父。”
2013年8月,李珍妮接受專訪,她明確表示女兒是宣明智的,但吳春臺一直認為自己女兒小時候的樣子跟他很像,所以認為孩子是他的,整件事自己都是被動的。李珍妮再三強調愿意配合司法做親子鑒定。李珍妮承認和宣明智認識最久,也曾和吳春臺交往過,彼此因個性不合而分手。只是現在吳春臺、宣明智都否認和小孩有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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