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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侍郎是刑部副長官,明代正三品,清代為從二品。中國古代官署刑部的副主官。刑部官職最早出現于隋,明、清兩代沿襲此制。
簡介
漢朝為郎官的一種,本為是宮廷的近侍。
東漢以后,作為尚書的屬官,初任為郎中,滿一年為尚書郎,滿三年為侍郎。之后隨著尚書臺的權利加大,侍郎日漸重要。
隋唐之時,于京城內設吏、戶、禮、兵、刑、工六部,掌管國家政務。其中,每部一名之侍郎為輔佐尚書主官之事務實際執行者,相當于今部會次長。中書省的副官稱為中書侍郎,門下省的副官稱為門下侍郎(黃門侍郎)。
宋元明清不改。
1368年,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將六部侍郎升為正三品。之后,清代沿襲舊制,亦設左右侍郎,左右侍郎均為滿漢人各一,也就是六部各部之間均有侍郎四名。
共有 125 筆資料:
歷任刑部左侍郎(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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