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水文局是廣東省水利廳管理的副廳級事業單位,主管全省水文工作。其前身為廣東省水文總站。
歷史沿革
1944年,國民政府珠江水利局設立廣東水文總站。
1950年8月,廣州市軍事管制委員會珠江水利工程總局設立水文科。
1951年11月,改設水文總站(科級)。
1956年,升格為處級單位。
1997年10月,經省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更名為廣東省水文局。
2000年10月30日經省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為省水利廳管理的副廳級事業單位。全省水文系統下轄廣州、佛山市、江門市、湛江市、汕頭市、惠州市、韶關市、肇慶市、梅州市、茂名市、清遠市等11個水文分局,并加掛了地方水文局的牌子,實行省地雙重管理體制。
主要職責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和有關水文水資源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實施全省水文行業管理;組織擬定全省水文事業發展規劃、水文行業技術規范和標準并監督實施;負責全省水文站網的規劃、建設和管理。
(二)負責全省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情報預報、水文分析與計算、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協調重大突發水事件、水文水資源應急監測工作;組織指導全省地表水和地下水水量和水質的監測、分析工作。
(三)負責全省水情信息、水文資料的收集、處理、分析、匯交、發布與匯編工作;負責廣東省國家水文數據庫的建設和管理,以及水文水資源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和管理。
(四)負責有關水事糾紛、涉水案件的裁決所需水文資料的審定,協助水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和保護水資源;協同組織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負責協調我省與周邊地區的水量、水質監測。
(五)承擔水文測報設施保護工作。
(六)承擔省水利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內設機構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站 網管理部、水資源部(廣東省水文水資源監測中心)、水情部、 財務部、人事部。
下設分局
廣東省水文局廣州水文分局、 廣東省水文局佛山水文分局、廣東省水文局江門水文分局、廣東 省水文局肇慶水文分局、廣東省水文局茂名水文分局、廣東省水 文局湛江水文分局、廣東省水文局韶關水文分局、廣東省水文局 惠州水文分局、廣東省水文局梅州水文分局、廣東省水文局汕頭 水文分局、廣東省水文局清遠水文分局。
現任領導
廣東省水文局黨委書記、局長:廖征紅
廣東省水文局黨委委員、 副局長:盧俊昌
廣東省水文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方玉滿
廣東省水文局黨委委員、總工程師:黎裕文
廣東省水文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陳堅雄
廣東省水文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周艏
廣東省水文局二級巡視員:陳芷菁
廣東省水文局省管一級調研員:張岑嶺
更新截止2024年4月
所獲榮譽
參考資料 >
廣東省水文局概況.廣東省水利廳.2024-04-24
機構職能.廣東省水利廳.2024-04-24
2024年廣東省水文局部門預算.廣東省水文局.2024-04-24
領導信息.廣東省水利廳.2024-04-24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水利部關于表彰全國水利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2024-04-24
水利系統22個單位被授予第三批“全國文明單位”.中國政府網.2024-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