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務是指以暴力、威脅的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人民代表及在一定條件下的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或履行職責,或者以暴力、威脅以外的方法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 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
妨害公務,香港特別行政區俗稱阻差辦公,泛指以武力、暴力或恐嚇,妨礙公務員(或警察)行使職權。或是侮辱或意圖侮辱公務員或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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