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予、少取、放活”是中國共產黨對新時期“三農”工作提出的重要方針。其中,“多予”強調加大農業投入,為農民增收創造條件;“少取”旨在減輕農民負擔,保護其合法權益;而“放活”則是指放松管制,賦予農民更多自主權。
提出背景
“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最初于1998年10月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五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提出,并在隨后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及國務院相關文件中多次被提及和發展。2006年起,隨著“加快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的加入,以及2007年中央一號文件將其演變為“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這一方針得到了進一步深化和完善。
科學內涵
多予
“多予”是指國家應加大對農業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包括完善和落實農業補貼政策、農產品價格政策、扶貧開發政策等。同時,應將政府公共財政、公共產品、公共服務覆蓋范圍擴展至農村地區,如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建立農村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體系、加快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此外,還應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方針,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并加強對農村農業技術、信貸資金等方面的扶持。
少取
“少取”意味著減少對農民的稅費負擔,保障其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具體措施包括實現城鄉稅賦制度的統一,取消面向農民的各種不合理收費,清理并規范各項涉農收費,嚴格監督農民負擔情況,防止亂攤派、亂集資、亂罰款等現象發生。同時,應推進鎮村管理體制改革,規范政府行為。
放活
“放活”則涉及放寬對農村經營機制的限制,鼓勵農民自主創業增收。這包括允許農村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引導民間資本進入農村領域;尊重農民意愿,推動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加強農民工權益保護,改善勞務輸出環境,提升農民就業率;建立健全農村信貸體系,解決農村發展資金難題;以及加強農產品流通渠道體系建設,提高農產品銷售效率。
參考資料 >
多予、少取、放活.中國法院網.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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